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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锅炉、供水、采暖、维修作业指导书.docx

发布:2017-12-29约1.97万字共3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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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锅炉、供水、采暖、维修作业指导书Q/SZ J08.1451 目的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质量体系的要求制定本作业指导书,是对蒸汽锅炉运行操作、锅炉辅机设备运行操作、锅炉离子交换器运行操作、深水泵和温水泵的运行操作、供水、采暖、维修等作业的正确指导。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蒸汽锅炉及辅助系统的各个工种和供水、采暖、维修作业的各个工种。总则3.1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应符合QC/SZ2004~87《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标准》的各项规定。3.2一般工种作业人员须经三级教育,由有关处、分厂(车间)考核、登记,认为合格后可分配到岗位上工作。3.3两个人以上操作同一台设备,要有主有从,由主操作人指挥,互相配合好。不得二人同时指挥,以防有误。3.4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得修理、调试一切电气设备、电气装置和照明设施。3.5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机床操作工人不得戴手套操作,工作服不得有飘荡部分,衣扣扣好,紧袖口。要戴工作帽,女工要把长法挽在帽内,否则不允许作业。3.6不准穿凉鞋、拖鞋高跟鞋或光着脚进入工作岗位。3.7需穿劳保专用鞋作业者,必须穿好作业,否则不允许作业。3.8要检查设备上的防护、保险、信号装置是否完整可靠。3.9检查润滑系统油标是否正常,用手工加油部位按规定加油。3.10设备开动前要观察周围环境和动态;开动时,要站在安全位置是否有影响设备开动的障碍。3.11设备开动后,不准接触运动着的工件、刀具和传动部分,禁止隔着机器运动部件传递或拿取工具等物品。3.1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健康体检。3.13对生产和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按固定程序进行控制。如:灰渣出售环保局指定厂家。废油、废油抹布回收按固定程序进行处理。3.12写当班记录薄、交班。操作规程4.1蒸汽锅炉操作规程4.1.1本作业指导书均由蒸汽锅炉司炉工操作。4.1.2 锅炉使用前必备条件及检查。4.1.2.1 必须有劳动部门签发的《锅炉使用登记证》和定期检验合格证。4.1.2.2 司炉工必须是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劳动部门发给的《司炉操作证》。4.1.2.3 具有各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等有关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4.1.2.4 检查锅筒进水引入管、分配管、汽水分离器、表面排污、隔板等部件是否紧固,安好和畅通。4.1.2.5 检查锅筒,集箱内是否有遗留的工具、焊条、棉纱等杂物。检查完毕后,应随即装好所有的人孔盖与手孔盖。4.1.2.6 检查炉墙、炉拱是否有缺损、裂缝或变形,炉膛内有无遗留杂物。4.1.2.7 检查炉门、灰门、防爆门,看火门、烟道、出灰门、烟道闸板等是否安好。4.1.2.8 省煤器有旁路烟道时,应关闭直通烟通的档板,打开旁路烟道的挡板。4.1.2.9 检查水泵、鼓风机和引风机是否转动灵活,是否已注润滑油,防护罩是否安好。4.1.2.10 各种计量仪表,安全阀是否已经过校验(不得超过校验日期)。4.1.2.11 排污阀门是否关严密。4.1.2.12 检查炉排、风室、风道、风门、燃料输送装置、除渣出灰装置、除尘装置是否安装完好。4.1.2.13 检查锅炉平台、楼梯、通道有无妨碍工作的障碍物。4.1.2.14 检查锅炉房各部位照明设备是否完好。4.1.2.15 电气设备及电机接地应良好。4.1.2.16 检查完毕,无异常情况时,报告司炉班长后,经允许方可继续操作。4.1.3 锅炉生火的准备工作。4.1.3.1 生火前,必须先打开烟道挡板和灰门,自然通风10分钟左右,如有通风设备,进行机械通风5分钟左右,然后关闭烟道挡板和灰门。4.1.3.2 将鼓风机,引风机,给水泵,循环泵,盐泵,油泵,炉排,上煤和除灰等转动部分作分部度试转。4.1.3.3 向锅炉内进水。并检查水位自动控制和高低水位报警动作是否可靠,并要求:4.1.3.3.1 水质必须符合标准要求;(风锅炉给水及炉水控制标准);4.1.3.3.2 开启汽饱和省煤器的排空阀;4.1.3.3.3 进水温度不宜过高,一般水温与锅炉筒壁温差不大于50℃;4.1.3.3.4 给水上升列最低水位时,暂停给水,观察水位有无变化,如有变动即查明原因,无异常,可继续给水,使水位上升列稍低于正常水位。4.1.3.4 投入燃料准备点火。4.1.4 生火操作程序和方法。4.1.4.1 开启除尘装置。4.1.4.2 将灰门打开,烟道档板开启二分之一。开启煤闸板,启动炉排将煤送至距煤闸1—2米处,然后引火,用引火物点燃炉排上的木柴。禁止用挥发性经的油类和易于爆炸的物质作为引火物。4.1.4.3 生火速度不能太急促,特别是水容量大和水循环较差的锅炉,炉温更应援慢上升,并保持炉膛燃烧均匀。4.1.4.4 严密监视水位的变化情况,或补充给水,或适当排水。注意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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