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武汉合美房地产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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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合美房地产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国融证券
二〇一九年四月
武汉合美房地产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声 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
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
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
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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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合美房地产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和重大事项:
一、重大风险或事项
重要风险或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或事项简要描述
报告期内公司2017 年度及2018 年 1-6 月采用核定征收方式
缴纳企业所得税,原因主要是为简化税款征收,公司申请并
经税务部门同意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公
司自启动新三板挂牌事项以来,为符合监管的要求,于2018
年7 月申请公司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
收,并变更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燕、江力川
公司企业所得税在报告期前期采用
承诺:“若未来公司因此被税务主管部门要求追缴 2018 年 7
核定征收而被追缴税款的风险
月之前的所得税款,由本人以现金方式及时、无条件、全额
承担应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或因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若
公司因此遭致有关行政部门处罚而遭受损失的,由本人及时、
无条件、全额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虽然公司实际
控制人已对报告期内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作出承诺,但仍无
法排除可能被主管税务机关追缴税款的风险。
公司 2018 年末及 2017 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8,173,897.52 元和 12,736,586.49 元,分别占当期期末总资产
的比例为19.87%和32.78%。2017 年以来国家实施房地产调
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控政策,加上房地产市场的周期性波动,房地产开发公司资
金较为紧张,故公司应收账款维持较大金额。若应收账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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