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_T 1713-2022 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docx
ICS35.020
CCSL60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1713—2022
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
Localguidelinesforpublicdataclassificationandgrading
2022-12-13发布2023-06-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36/T1713—2022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公共数据分类 2
5公共数据分级 3
附录A(资料性)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示例 8
附录B(资料性)数据安全级别变化事宜 9
参考文献 10
II
DB36/T1713—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信息中心、思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江西省人事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工业和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江西省财政事务中心、江西省计算机用户协会、江西省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南昌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杜军龙、王磊、李桑榆、肖慧华、戴志勇、郭德斌、辜雅敏、倪志鹏。
DB36/T1713—2022
III
引言
为了规范和促进江西省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利用与安全管理,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助推数字政府、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江西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是对江西省公共数据进行数据分类和分级的顶层标准,用于指导各级行政机关、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在共享和开放本单位数据时,对本单位数据进行科学分类,并对分类后的公共数据定级提供参考。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实现江西省公共数据高质量共享和开放。
DB36/T1713—2022
1
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江西省公共数据的分类分级原则、定义及方法以及公共数据的安全分级管控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对公共数据进行分类和定级管理,以及开展公共数据采集、存储、传输、访问、处理、共享、开放、销毁等行为的安全与管理活动。
本文件不适用于涉密公共数据的分类分级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1063.4-2007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4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
GB/T22240-2020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信息安全技术
GB/T35273-2020
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信息安全技术
GB/T35274-2017
信息安全技术大数据服务安全能力要求
信息安全技术
GB/T37988-2019
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
信息安全技术
GB/T38667-2020
信息技术大数据数据分类指南
JR/T0197-2020金融数据安全数据安全分级指南
DB36/T1124-2019江西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数据Publicdata
本文件所称的公共数据,是指本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经依法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以下统称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在依法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数据。
3.2
公共数据分类Publicdataclassification
根据公共数据的属性和特征,将其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区分和归类,并建立起一定的分类体系和排列顺序,以便更好的管理和使用公共数据的过程。
3.3
2
DB36/T1713—2022
公共数据分级Publicdatagrading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按照公共数据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组织合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