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docx
药店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药店药品有效期的管理,确保所经营药品的质量,防止过期失效药品的销售和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药店内所有药品的有效期管理,包括购进、储存、销售等环节。
三、职责分工
1.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定期对库存药品的有效期进行检查和指导;对近效期药品的处理进行审核和监督。
2.采购人员:在采购药品时,应严格控制药品的进货效期,优先选择距有效期较远的药品;对近效期药品的采购进行严格审核,避免采购近效期内无法销售完的药品。
3.验收人员:在药品验收时,应认真核对药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不予验收;对近效期药品应在验收记录中注明。
4.养护人员: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检查,重点检查近效期药品;对近效期药品应悬挂明显的近效期标识,以便于管理和销售。
5.销售人员:在销售药品时,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优先销售近效期药品;对顾客购买近效期药品时,应告知其有效期情况,确保顾客知情。
四、药品有效期的定义和分类
1.有效期:指药品在一定的储存条件下,能够保持其质量的期限。药品的有效期以法定药品标准规定的期限为准。
2.近效期药品:指距药品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
五、药品有效期的管理流程
1.购进管理
采购人员在采购药品时,应向供应商索取药品的生产批件、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确保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
严格控制药品的进货效期,优先选择距有效期较远的药品。对于有效期较短的药品(如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等),应根据药店的销售情况合理控制进货量,避免造成积压和浪费。
采购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药品的有效期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
2.验收管理
验收人员在药品验收时,应认真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剂型、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确保与采购订单和随货同行单一致。
对近效期药品应在验收记录中注明,并及时通知养护人员进行标识和管理。
对不符合有效期要求的药品,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员进行退货处理,并做好记录。
3.储存管理
养护人员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检查,重点检查近效期药品。对近效期药品应悬挂明显的近效期标识,以便于管理和销售。
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合理控制仓库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确保药品的质量稳定。
对近效期药品应建立近效期药品台账,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剂型、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有效期、库存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以便于跟踪和管理。
4.销售管理
销售人员在销售药品时,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优先销售近效期药品。
对顾客购买近效期药品时,应告知其有效期情况,确保顾客知情。对于顾客提出的关于药品有效期的疑问,应耐心解答,消除顾客的顾虑。
对于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及时下架,并按照《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5.近效期药品的处理
养护人员应每月对近效期药品进行盘点和统计,及时将近效期药品的信息反馈给采购、销售等部门。
采购部门应根据近效期药品的库存情况,与供应商协商退货或换货事宜。对于无法退货或换货的近效期药品,应制定促销方案,加快销售速度。
销售部门应积极配合采购部门的促销活动,通过打折、赠送等方式,促进近效期药品的销售。
对于临近有效期仍无法销售完的药品,应按照《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进行处理,确保过期失效药品不流入市场。
六、监督与考核
1.质量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2.对违反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按照药店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
1.本制度由药店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