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品苑B区)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同.doc
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泰宁房地产分公司一建·御品苑B区检测合同
(FJYJ-房地产-2018-135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同
委托方(甲方)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泰宁房地产分公司
检测方(乙方)福建省鑫龙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福建省建筑消防设施技术规程》,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本次建筑消防设施系统检测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一建?御品苑(B区)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工程
工程地点:三明市泰宁县
三、工程面积: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0917.4m2。
四、工程检测费用:
1、本工程合同综合单价1.1元/㎡,固定总价(含税)67009元(大写:陆万柒仟零玖元整)按总建筑面积计算(其中不含税价款金额:63216.04元、增值税税额:3792.96元)。
2、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含税)包干合同,合同总价包含但不限于乙方按照《福建省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完成本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及不合格项目复检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五、检测内容:
一建?御品苑(B区)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工程(二次招标),包含但不限于对本工程电梯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防排烟系统、通风空调系统、消防电器、建筑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电气防火安全系统、消防栓给水设施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门与防火门系统、泡沫灭火器系统、消防通讯、火灾应急广播、易燃易爆区域系统等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测服务,具体以委托方委托检测项目为准,并依照《福建省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出具检测意见和结论。
六、检测依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福建省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七、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本工程全部消防设施检测工作、出具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报告,并在乙方消防验收申报表盖章及提供资料前,甲方一次性付清检测费用。
2、如有整改项,乙方应无偿检测直至检验合格并出具完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报告,且在乙方消防验收申报表盖章及提供资料前,甲方一次性付清检测费用。
3、甲方支付乙方上述款项前,乙方均须提供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备注栏必须注明项目名称)
八、服务周期要求及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1、服务周期要求:自接到委托方进场通知之日起10日内完成检测并出具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报告(最终以中标人承诺时间为准)。如有整改项,检测方应在检测完成后3日内将整改项汇总递交委托方以便委托方及时整改,委托方整改完毕后应提前5日通知检测方进行复检工作,复检工作应于3日内完成。
2、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依法开展竣工验收前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工作的通知》(闽公消〔2017〕132号)及其附件《福建省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对本项目涉及的建筑消防设施工程进行检测并达到现行国家、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九、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核查乙方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现场检测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2)甲方有权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并指派邢锦康作为甲方负责人。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相关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备注
1
消防审核意见书或备案检查意见书
2
消防设计竣工图纸
3
消防产品符合法定市场准入规则的证明文件
4
消防设施组件和设备的产品合格证
其他
(4)检测前消防设施须具备以下条件:
系统必须施工完成,保证消防设施组件齐全完好。
检测时所有消防设备必须处于全自动运行状态,所有设施的阀门和开关必须处于正常运行时的常规位置。
应保证所有房间和部位的门和通道畅通。
检测时各方技术人员应及时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配合检测工作。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具备消防设施检测相关资质,依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职业准则开展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活动,并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质量负责。
(2)乙方不能以任何借口拖延检测时间,故意为难甲方和施工单位,及时向甲方出具真实、规范的检测报告或问题反馈意见书。
(3)乙方指派林芸作为项目负责人。
(4)服从甲方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在检测过程中如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非检测方造成的由委托方负责,检测方造成的由检测方负责。
(5)现场检测完成后提交正式报告一式陆份,并对报告内容负责。
(6)若首次检测过程出现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由甲方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待整改后乙方须无条件再次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不另计费用。
(7)乙方须无条件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至消防验收合格为止,不另计费用。
十、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