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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修课的说明.doc-关于选修课的说明.doc

发布:2017-08-09约小于1千字共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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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修课的说明 1、选修课的成绩以学分记载,四年制本科学生前3学年内所修学分需达到:人文社科类4学分;医学基础与专业类2学分,累计6学分。五年制本科学生前4学年内所修学分需达到:人文社科类4学分;医学基础类2学分;临床医学类2学分,累计8学分。长学制学生毕业前所修学分需达到:人文社科类4学分(艺术类至少1学分);医学基础类4学分;临床医学类4学分,累计12学分。 2、在学期间修满相应的学分即可,没有硬性要求每学期都修选修课,选修课成绩不合格不算挂科,只是没修到学分,只要在学期间修够学分即可。 3、七年制同学每学期可选修两门课程;五年制、四年制同学每学期原则上只能选修一门课程。同一门课程,只能选修一次,如果重复选修只记录一次学分。个别同学因种种原因在大四之前没能修够相应的学分,在大四年级可以每学期选课两门选修课。 4、每学期的选修课按学生人数来安排选修课,一定能保证每名同学都能选上课,所以建议没有心仪选修课的同学在以后选课,这样能够避免大家都在抢课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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