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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医临床鉴定相关标准及依据.pptx

发布:2021-11-14约小于1千字共1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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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司法鉴定技术规范;规范性文件;两院三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以下简称《分级》)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法医学会于2013年6月8日联合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法医临床学查体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等相关规范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 复阅影像片时,按照《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对被鉴定人的影像片进行检验。;各市司法鉴定协会: 2017年3月23日,国家质监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了《关于废止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等39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2017年第6号)。其中明确废止《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等主管部门出台明确意见之前,我省司法鉴定机构应按以下意见执行。 一、司法鉴定机构对2017年3月23日以后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人员进行伤残程度鉴定时,应适用最高法、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二、对2017年3月23日以前因道路交通事故受伤的人员进行伤残程度鉴定,原则上由委托方指定适用标准。委托方拒不指定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仍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三、目前已经受理尚未出具鉴定意见书的伤残程度鉴定,鉴定机构应与委托方进行沟通,明确适用标准。 山东省司法鉴定协会 2017年4月12日;各省市《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衔接适用文件一览表;8;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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