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中小学、中专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中级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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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中小学、中专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中级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
为做好我市中小学、中专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山东省人事厅的有关要求和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评审标准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维护国家荣誉和利益。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工作秘密,恪守职业道德。
3、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业务条件
中小学、中专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任职资格评审业务标准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分值条件两方面。基本条件即任职年限、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教师资格、考核情况等;分值条件即硬件分值(F1)条件和软件分值(F2)条件。硬件分值条件,即学历、教育教学工作年限;软件分值条件,即教育教学业绩、教科研成果、表彰奖励、论文、专著等。二者均量化为分值,硬件分值占推荐总分值的90%,软件分值占10%。符合基本条件且硬件分值等于、大于90,同时软件分值等于、大于10,或者虽软件分值不足10但硬件分值等于、大于105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专科学历,或后取专科学历工作满三年,任本专业助级职务5年;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或中专讲师职务的,本科学历,或后取对口本科学历工作满一年,任本专业助级职务4年;双学士学位,任本专业助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
2、须取得有效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中小学教师对外语水平不作要求)。
3、须取得有效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4、在岗且连续聘任满4或5年,任现职近4或5年以来各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5、须参加专业测评且成绩达到规定要求。
6、取得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
7、参加继续教育且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
8、2001年9月以后任教的中小学教师,要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
(二)分值条件(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只取整数分值)
1、硬件分值(F1)条件:即学历、专业工作年限。
(1)取得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8年。
(4)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
硬件分值(F1)计算公式如下:
F1=(———————+————————+……)×90
第一学历规定专业年限 第二学历规定专业年限
即:将第一学历、第二学历等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分别作分母,把取得第一、第二…学历后实际从事的专业工作年限分别作分子,其分数值之和乘以90即为该专业技术人员的硬件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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