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公司起重设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插图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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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号
中XXXX局xxxx工程有限公司
起重设备管理手册(试行)
目 录前言1机构及零部件2电气保护3安全防护装置4起重机械的标记、标牌、安全标志、界限尺寸与净距5起重机操作管理6人员的选择、职责和基本要求7起重机的设置8安装与拆卸9起重机械的操作10检查、试验、维护与修理11起重机使用年限规定
参考文献
为规范基础设施公司起重设备作业程序,加强项目施工管理,保障施工安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 276—2012《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范》、GB6067.1—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为根本,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机构及零部件
1.1机构起重机械各机构的构成与布置,均应满足使用需要,保证安全可靠。零部件的选择与计算应符合GB/T 3811中的有关规定。1.1.1起升机构应满足下列要求:a)按照规定的使用方式应能够稳定的起升和下降额定载荷;b)吊运熔融金属及其他危险物品的起升机构,每套独立驱动装置应装有两个支持制动器;在安全性要求特别高的起升机构中,应另外装设安全制动器;c)起升机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起升过程中钢丝绳缠绕;
电动葫芦钢丝绳排绳装置d)当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卷筒上缠绕的钢丝绳,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不应少于2圈;当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高点时,卷筒上还宜留有至少l整圈的绕绳余量。
卷筒钢丝绳不少于3圈1.1.2运行机构应满足下列要求:a)按照规定的使用方式应能够使整机和小车平稳地启动和停止;b)露天工作的轨道运行式起重机应设有可靠的防风装置。
简易式夹轨器 防风缆绳1.1.3回转机构在工作状态下,按照规定的使用方式应能够平稳地启动和停止。1.1.4变幅机构应满足下列要求:a)按照规定的使用方式,起升机构悬吊额定载荷时,动臂变幅机构应能够提升和下降臂架并能保持在静止状态(不允许带载变幅的变幅机构应保持臂架在静止状态);
动臂式塔吊b)采用钢丝绳变幅的机构,变幅机构的卷筒必须有足够的容绳量,保证完成起重臂从最大幅度到最小幅度位置的作业。1.2零部件1.2.1钢丝绳1.2.1.1钢丝绳安全系数应符合GB/T 3811-2008中表44的规定。1.2.1.2载荷由多根钢丝绳支承时,宜设置能有效地保证各根钢丝绳受力均衡的装置。如果结构上无法消除载荷在各钢丝绳之间分布的不均匀性,则应在设计中予以考虑。1.2.1.3起升机构和非平衡变幅机构不应使用接长的钢丝绳。
起升机构和非平衡机构不应使用接长钢丝绳1.2.1.4吊运熔融或炽热金属的钢丝绳,应采用性能不低于GB 8918规定的钢丝绳。1.2.1.5钢丝绳端部的固定和连接应符合如下要求:a)用绳夹连接时,应满足表1的要求,同时应保证连接强度不小于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的85%。
表1 钢丝绳夹连接时的安全要求
b)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小于300 mm。连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的75%。
c)用楔块、楔套连接时,楔套应用钢材制造。连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的75%。d)用锥形套浇铸法连接时,连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最小破断拉力。e) 用铝合金套压缩法连接时,连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90%。
1.2.1.6钢丝绳的保养、维护、安装、检验、报废应符合GB/T 5972的有关规定。1.2.2吊钩、吊钩夹套及其他取物装置
1.2.2.1锻造吊钩的机械性能、起重量、应力及材料应符合GB/T 10051.1的规定。1.2.2.2起重机械不应使用铸造吊钩。1.2.2.3当使用条件或操作方法会导致重物意外脱钩时,应采用防脱绳带闭锁装置的吊钩;当吊钩起升过程中有被其他物品钩住的危险时,应采用安全吊钩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1.2.2.4吊运物品时需同步供给电能的取物装置(例如电磁吸盘、电动抓斗或液压抓斗等),其供电电缆的收放速度应与该取物装置升降速度相匹配,在升降过程中电缆不应过分松弛和碰触起重钢丝绳。1.2.2.5在可分吊具上,应永久性地标明其自重和能起吊物品的最大质量。1.2.2.6锻造吊钩缺陷不得补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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