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食货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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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
[唐]杜佑 撰
王文錦、王永興、劉俊文、徐庭雲、谢方 點校
中华書局,一九八二年
吳玉貴、陳爽根據網頁文件合倂整理,并製作WORD文档結构圖
象牙塔出品
2004年(版本:1.0)
通典食貨典
通典卷第一
京兆杜佑字君卿纂
佑少嘗讀書,而性且蒙固,不達術數之藝,不好章句之學。所纂通典,實采群言,徵諸人事,將施有政。夫理道之先在乎行教化,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易稱聚人曰財。洪範八政,一曰食,二曰貨。管子曰:「倉廩實知禮節,衣食足知榮辱。」夫子曰:「既富而教。」斯之謂矣。夫行教化在乎設職官,設職官在乎審官才,審官才在乎精選舉,制禮以端其俗,立樂以和其心,此先哲王致治之大方也。故職官設然後興禮樂焉,教化隳然後用刑罰焉,列州郡俾分領焉,置邊防遏戎敵焉。是以食貨為之首,十二卷。選舉次之,六卷。職官又次之,二十二卷。禮又次之,百卷。樂又次之,七卷。刑又次之,大刑用甲兵,十五卷。其次五刑,八卷。州郡又次之,十四卷。邊防末之。十六卷。或覽之者庶知篇第之旨也。本初纂錄,止於天寶之末,其有要須議論者,亦便及以後之事。
食貨
第一、田制上 第二、田制下 水利田 屯田 第三、鄉黨土斷、版籍並附 第四、賦稅上 第五、賦稅中 第六、賦稅下 第七、歷代盛衰戶口 丁中 第八、錢幣上 第九、錢幣下 第十、漕運 鹽鐵 第十一、鬻爵 榷酤 算緡 雜稅 平準均輸附 第十二、輕重
食貨一
田制上唐 周 秦 漢 後漢 晉 宋 後魏
穀者,人之司命也;地者,穀之所生也;人者,君之所治也。有其穀則國用備,辨其地則人食足,察其人則徭役均。知此三者,謂之治政。夫地載而不棄也,一著而不遷也,安固而不動,則莫不生殖。聖人因之設井邑,列比閭,使察黎民之數,賦役之制,昭然可見也。自秦孝公用商鞅計,乃隳經界,立阡陌。雖獲一時之利,而兼并踰僭興矣。降秦以後,阡陌既弊,又為隱覈,隱覈在乎權宜,權宜憑乎簿書。簿書既廣,必藉眾功,藉眾功則政由群吏,政由群吏則人無所信矣。夫行不信之法,委政於眾多之胥,欲紀人事之眾寡,明地利之多少,雖申商督刑,撓首總算,亦不可得而詳矣。不變斯道而求理者,未之有也。夫春秋之義,諸侯不得專封,大夫不得專地。若使豪人占田過制,富等公侯,是專封也;賣買由己,是專地也。欲無流粵,不亦難乎!
陶唐以前,法制簡略,不可得而詳也。及堯遭洪水,天下分絕,使禹平水土,別九州,其分別疆理所在,具州郡篇。冀州,厥土惟白壤,無塊曰壤。厥田惟中中。田第五。兗州,厥土黑墳,色黑而墳起。厥田惟中下。第六。青州,厥土白墳,厥田惟上下。第三。徐州,厥土赤埴墳,土黏曰埴。厥田惟上中。第二。揚州,厥土惟塗泥,地泉濕。厥田惟下下。第九。荊州,厥土惟塗泥,厥田惟下中。第八。荊河豫州,厥土惟壤,下土墳壚,高者壤,下者壚。壚,疏也。厥田惟中上。第四。梁州,厥土青黎,色青黑,沃壤也。厥田惟下上。第七。雍州,厥土惟黃壤,厥田惟上上。第一。九州之地,定墾者九百一十萬八千二十頃。虞夏殷三代凡千餘載,其閒定墾,書冊不存,無以詳焉。
周文王在岐,今扶風郡岐山縣。用平土之法,以為治人之道,地著為本,地著謂安土。故建司馬法:「六尺為步,步百為畝,畝百為夫,夫三為屋,屋三為井,井十為通,通十為成,成十為終,終十為同,同方百里,同十為封,封十為畿,畿方千里。故丘有戎馬一匹,牛三頭,甸有戎馬四匹,兵車一乘,牛十二頭,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一同百里,提封萬井,戎馬四百匹,車百乘,此卿大夫釆地之大者,是謂百乘之家。一封三百六十六里,提封十萬井,定出賦六萬四千井,戎馬四千匹,車千乘,此諸侯之大者,謂之千乘之國。天子之畿內,方千里,提封百萬井,定出賦六十四萬井,戎馬四萬匹,兵車萬乘,戎卒七十二萬人,故曰萬乘之主。」小司徒之職,「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數。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鄭玄曰:「均、平也。周猶遍也。一家男女七人以上,則授之以上地,所養者眾也。男女五人以下,則授之以下地,所養者寡也。正以七人、六人、五人為率者,有夫有婦,然後為家,自二人以至于十為九等,七、六、五者為其中。可任,謂丁強任力役之事者,出老者一人,其餘男女強弱相半,其大數。」乃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四甸為縣,四縣為都,以任地事而令貢賦,凡稅斂之事。」此謂造都鄙也。釆地制井田,異於鄉遂,重立國,小司徒為經之。立其五溝五塗之界,其制似井之字,因取名焉。謂隰皋之地,九夫為牧,二牧而當一井。今造都鄙,授民田,有不易,有一易,有再易,通率二而當一,是之謂井牧。昔夏少康在虞,思有田一成,有眾一旅。一旅之眾而田一成,則井牧之法,先古然矣。九夫為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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