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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单位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单位档案资料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资料,提高单位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定义
本制度所称档案资料,是指单位在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等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管理原则
档案资料管理工作遵循集中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利用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档案管理领导小组
单位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档案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研究决定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档案工作关系。
3.定期听取档案工作汇报,检查档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六条综合档案室
单位设立综合档案室,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资料。综合档案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档案工作具体业务规范和操作流程。
2.负责接收、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本单位的档案资料。
3.指导各部门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开展档案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
4.参与本单位重大项目、重要科研课题等档案资料的验收工作。
5.做好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档案管理现代化。
6.按照规定向有关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资料。
第七条各部门档案管理职责
各部门应指定一名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本单位档案管理制度,完成本部门档案资料管理工作任务。
2.及时收集本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并进行初步整理和分类。
3.定期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移交综合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手续。
4.配合综合档案室做好档案资料的鉴定、统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资料的收集
第八条收集范围
本单位档案资料的收集范围包括:
1.党群工作类:主要包括党组织工作、纪检监察、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等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
2.行政管理类:主要包括单位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
3.经营管理类:主要包括单位经营决策、市场营销、合同管理、客户服务等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
4.生产技术管理类:主要包括单位生产组织、技术研发、质量管理、设备管理等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
5.基本建设类:主要包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等基本建设项目形成的文件材料。
6.科研类:主要包括单位科研项目的立项、研究、鉴定、奖励等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
7.会计类:主要包括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8.声像类:主要包括单位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
9.电子文件类:主要包括单位在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件。
第九条收集要求
1.各部门应按照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完整地收集本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档案资料。
2.档案资料的收集应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自然规律,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
3.对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项目等形成的档案资料,应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4.收集的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字迹清晰,签署完备。
第十条收集方法
1.定期收集:各部门档案管理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定期收集本部门的档案资料。
2.随时收集:对于随时产生的重要档案资料,各部门应及时收集并妥善保管。
3.跟踪收集:对于重大项目、重要科研课题等档案资料,综合档案室应跟踪收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
第四章档案资料的整理
第十一条整理原则
档案资料的整理应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二条分类方法
档案资料按照年度、组织机构、问题等分类方法进行分类。具体分类方法如下:
1.年度分类法: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年度进行分类,将同一年度的文件材料归为一类。
2.组织机构分类法:按照单位的内部组织机构进行分类,将同一组织机构形成的文件材料归为一类。
3.问题分类法:按照文件材料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将同一问题的文件材料归为一类。
第十三条编号方法
档案资料按照档号编制规则进行编号。档号由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件号等组成。具体编号方法如下:
1.全宗号:由档案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