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首次公开发行A股招股意向书-201003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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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Water Group Company Limited
(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 号)
首次公开发行A 股招股意向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2-6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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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1、本公司系由重庆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并于2007
年 9 月 6 日成立的一家以供排水业务为一体的水务行业股份制公司。根据《重庆
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排水特许经营权的批复》(渝
府[2007]122 号),以及《关于授予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水特许经营权实
施方案》、《关于授予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实施方案》,
本公司自整体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重新获得了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的
重庆市供排水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限为 30 年。因此,本公司及所属控股子
公司在未来持续从事供排水业务须以本公司持续拥有供排水业务特许经营权为
前提。如果在特许期限内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调整,而调整本特许经营期限及相
应条款,或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本公司无法重新获得重庆市供排水特许经营权,
均将给本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在重庆市特许经营区域内持续经营供排水业务
带来风险。
2 、2009 年度、2008 年度、2007 年度,本集团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4.73%、
55.16%、53.85% 。其中2007 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度有大幅上升,主要原
因为报告期内本集团污水处理业务毛利率大幅提高所致,这是由于本集团所提供
的污水处理服务自2007 年 1 月 1 日起由重庆市政府采购,首期结算价格为3.43
元/立方米,结算价格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每三年核定一次,首期结算价格执
行至2010 年 12 月31 日止。本集团第二期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执行期间为2011
年 1 月 1 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以后各期以此类推。
3、2007 年、2008 年和 2009 年,本集团污水处理业务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4.84%、15.41%和 16.27%,高于首期价格核定时的预期水平。根据本公司污水
处理结算价格核定办法和当前污水处理业务经营情况分析,本公司估计第二期污
水处理结算价格可能较首期污水处理结算价格降低约 10%,预计第二个价格核定
期(2011 年~2013 年)污水处理业务平均利润总额比 2007 年~2009 年的预计
平均利润总额可能减少约 1,638 万元,降幅约 2% ;预计2011 年污水处理业务利
润总额比 2009 年度预计数可能减少 16,615 万元,降幅约 17%。请投资者注意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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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风险。
4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经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持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渝国资[2009]381 号)批
准,在本公司发行 A 股并上市后,本公司股东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
按照本次发行实际发行股份数的 10%,将其持有本公司部分国有法人股转让予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 号)等文件,本集团从事供排水业务的企业在 2010
年年底前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但目前不能预计此后是否可以获得同等所
得税优惠政策。
6、本公司于200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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