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法学硕士”、“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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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法学硕士”、“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以下简称:中欧法学院)2008年9月成立,是教育部批准的第一所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学院。在中欧法学院成立之前,温家宝总理就对之寄予厚望,期待“中欧法学院能培养出大批学贯中西的法律人才”。
自成立以来,本院已招收2008、2009、2010、2011、2012五个年级、共计414名中国硕士研究生和57名外国留学生。2012-2013学年,本院在校硕士生309人,其中:中国学生297名;国际学生12名。
一、 招生专业及招生规模
本院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接收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5%,详见下表:
专业 计划人数 推免生 民商法学 23 8 经济法学 22 8 刑法学 10 4 诉讼法学 10 4 宪法与行政法学 10 4 比较法学 10 4 法律硕士(非法学) 25 25 合计 110 57 二、培养方案
1. 培养目标
本院中国“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旨在培养立足中国,放眼世界,胜任多种法律职业之法学通才。(1)透过中国政经体制和法律互动的大背景,学生能理解法律原理,通晓法律规则,驾驭法律解释,看到现有法律的合理性和局限性,进而预见法律变化。(2)出色的中、英文语言能力,包括:准确、优雅的写作风格,说理透彻的书面和口头表达。(3)能围绕某一法律问题而检索中、英文法律文献,包括:制定法、司法判决、学术著述;掌握文献征引和标示文献来源的规则。2. 学制:两年
3. 课程设置和特色
课程 开设时间
(学期) 学分 课程性质 宪法与行政法 1 2 必修 法律职业伦理 1 2 必修 中国经济改革和法制建设 1 2 必修 民法原理(总论) 1 2 选修、民商法专业必修 合同法 1 2 必修 财产法 1 2 必修 刑法 1 3 必修 婚姻法 1 2 选修、法律硕士专业必修 法社会学 1 2 选修 侵权法 2 2 必修 刑事诉讼法 2 2 选修、刑法学和诉讼法学专业必修 民事诉讼法 2 2 选修、民商法学和诉讼法学专业必修 行政诉讼法 2 2 选修
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专业必修 公司法 2 3 选修
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专业必修 劳动法 2 2 选修、法律硕士专业必修 知识产权法 2 2 选修 法律方法 2 2 选修 西方法律研究和法律英文写作 3 1 必修 破产法 3 2 选修、经济法学专业必修 中西方法律比较 3 2 选修、比较法学专业必修 比较合同法 3 2 选修、比较法学专业必修 欧洲知识产权法 3 2 选修 比较公司法 3 2 选修、比较法学专业必修 欧盟法简介 3 2 选修 欧盟市场管制 3 2 选修
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必修 国际私法 3 2 选修 国际公法 3 2 选修 国际货物买卖 3 2 选修 法律实务(谈判、法律诊所、模拟法庭、参观法院) 3 2 选修 (每学期课程可能会有调整,以开学前发布的课程表为准。)
本院课程具有以下特色:
(1)鉴于绝大部分学生为法律本科毕业生,相对于本科法学教育而言,全部课程都是高级法学课程,旨在“温故知新”,超越本科法学教育。
(2)本院必修课学分总数不超过选修课。开设选修课,至少要有10名学生申选,申选最高人数由学院斟情决定。
(3)在教学分工方面,中国教授讲授中国法;外国教授用英文讲授国际法、比较法、外国法、欧盟法。
有关本院师资,请查看:/ecslfaculty.asp。
(4)鉴于英语授课在本院占有实质比重,本院不再开设外语课程。4. 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学分要求总学分(最低学分): 课时学分46学分,学位论文4分,总计50学分。课时学分的构成为:必修课20学分,选修课24学分, 参与学术活动2学分。每一学分的教学工作量为18课时加3小时助教辅导、3小时接待学生的办公时间。
三、申请条件:见《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链接:/articleinfo/detail_26_89_1270.html)。申请本院,外语语种须为英语。
四、申请程序:见《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链接:/articleinfo/detail_26_89_1270.html)。
五、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申请人须参加初试之英语考试。
2.初试日期及具体安排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公告,考试大纲见《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链接:/articleinfo/detail_26_89_1270.html)。
3.复试重点考察考生法律分析能力,由英语听力、法律分析和面试组成:
(1)英语听力:1小时。在英语国家或地区完成本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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