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YLHY02-2015YF-A系列餐饮含油污水处理设备15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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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88
备案号:Q330205.J88.1697-2015 Q/ YLHY
宁波江北姚绿环保设备厂企业标准
Q/YLHY 02—2015
代替:Q/YLHY02-2012
YF-A系列餐饮含油污水处理设备
2015-9-9发布 2015-9-9实施
宁波江北姚绿环保设备厂 发布
Q/YLHY 02—2015
前 言
本标准根据本公司产品实际而制定。
本标准由宁波江北姚绿环保设备厂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宁波江北姚绿环保设备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费锋。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Q/YLHY0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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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LHY 02—2015
YF-A系列餐饮含油污水处理设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YF-A系列餐饮含油污水处理设备的型号与结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
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YF-A系列餐饮含油污水处理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敬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标准。
GB/T2423.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GB/T2423.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GB/T12917油污水分离装置
GB/T14048.1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总则
3 型号与结构
3.1产品的型号格式
YF— A
型号
油水分离装置
3.2产品的外型结构
产品的外型结构见图1。
3.2产品的外形尺寸及重量
产品的外形尺寸及重量见表1。
表1
型 号 YFA-5 YFA-4
外型尺寸 1250(mm)×600(mm)×500(mm) 1000(mm)×600(mm)×500(mm)
重 量 约1550g 约700g
4 要求
4.1外观
产品外观光洁,不应有划伤,破损,文字图案印刷清晰。
4.2结构要求
机壳面罩开启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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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LHY 02—2015
4.3经油水分离装置处理后排出水中含油量应不大于10mg/L。
4.4凡加药的分离装置,处理后的排放水质除符合本标准,还需要满足COD不大于100mg/L的要求。
4.5密封性要求
产品箱体内部应不漏水。
4.6油水分离装置应该符合GBT/12917的全部技术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5 试验方法
5.1外观检查
目测产品外观,不应有划伤,破损,文字图案印刷清晰。
5.2结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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