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安全与电磁兼容.》.pdf

发布:2016-01-04约字共12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CQC12-465427-2011 与灯具联用的杂类电子线路安全与电磁兼容 认证规则 Safety and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Certification Rules for Miscellaneous Electronic Circuits Used With Luminaires 2011年8 月4 日发布                                                             2011年8 月4 日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前 言 本规则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证中 心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参与起草单位: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主要起草人:李维泉 陈松 郑雪生 查月丹 CQC12-465427-2011 与灯具联用的杂类电子线路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使用 50Hz 或 60Hz 1 000V 以下交流电源和或 250V以下直流电源的灯具联用的杂类电子 线路产品,本规则不适用于已有专用标准的线路和装置。 注 1:本规则涉及的与灯具联用的杂类电子线路产品的实例如下: ——电子镇流器的控制装置 ——与昼光传感器和/或内存式传感器一起使用的开关线路 ——有助于电磁兼容性能发挥的线路 ——灯串用的中断器和类似装置 ——霓虹灯变压器用的接地漏电保护装置或开路保护装置 注 2:其它与灯具联用的杂类电子线路产品实例如下: ——与灯具中电子控制装置联用的调光装置(独立式,内装置,整体式) ——与灯具联用的分段控制器(内装置,整体式)——用于使用高强度气体放电灯道路与街路照明灯 具中 ——与灯具中 LED 电子控制装置联用的分流器和分压器(独立式,内装置,整体式) ——与灯具系统联用的调光,改善电磁兼容或具有分路开关控制功能的控制装置 注:本规则不仅限于以上例举杂类电子线路产品。 2. 认证模式 安全认证模式为:产品型式试验+初次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 a. 认证的申请 b. 产品型式试验 c. 初始工厂检查 d.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 获证后的监督 f. 复审 3 .认证申请 3.1 认证单元划分 原则上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作为一个申请单元: a. 安装方式相同(整体式,内装式,独立式) b. 防触电保护类别相同 c. 电路相同,结构相似 d. 供电系统相同(如:一个可用于交流供电系统为 110V,220V,277V(50Hz/60Hz)与一个可用于交流供电 系统为 110V和 220V(50Hz/60Hz)与一个可用于交流供电系统为 220V/230V/240V(50Hz/60Hz)杂类电 子线路产品之间被认为是使用互为不同的供电系统) e. 连接方式相同 f. 带有控制端口与不带有控制端口不能在一个单元 g. 外壳(金属与非金属)材质相同 第 1 页 共 1 页 CQC12-465427-2011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