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 Q0002-2016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0002-2008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桥式起重机
Lifting appliances Safety and Technical Supervision Regulation
—Overhead travelling cran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8年2月 21日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0002-2008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一般要求 1
第三章 材 料 4
第四章 金属结构 6
第五章 主要零部件 6
第六章 电气与控制 8
第七章 安全保护装置 9
第八章 生产工艺 12
第九章 使 用 13
第十章 检验检测 15
第十一章 附 则 17
附件A 起重机械产品质量证明书(封面) 18
附件B 特种设备代码编号方法 30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0002-2008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桥式起重机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
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起重机械中的桥式
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检验检测。
本规程适用的起重机,包括通用桥式起重机、电站桥式起重机、防爆桥式起重机、
绝缘桥式起重机、冶金桥式起重机、架桥机、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和防爆梁式起重机等。
第三条 本规程规定了起重机安全技术的基本要求,在中国境内生产、使用的起重
机,必须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其中专门用于中国境外使用的起重机按照其他有关规定。
第四条 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有特殊使用要求的起重机,不符合本规
程要求时,相关单位应当将相关的研究、试验等依据、数据、结果及其检验检测报告等
技术资料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由国家质检总局委
托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组织技术评审。技术评审的结果经过国家质检
总局批准后,方可进行试制、试用。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五条 起重机的设计必须符合安全、可靠和使用场所、环境(包括界限尺寸)的
要求。
第六条 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其额定起重量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