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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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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拉尔区人民医院综治办 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下发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安委[2016]7号文件要求,海拉尔区人民医院综治办进行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海拉尔区人民医院高度重视本次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紧紧抓住安全工作不放松,把安全当作事关医院发展、患者生命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来抓结,院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相关职能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危险品安全领导小组,综治办在“危险品安全领导小组”的大力配合下,对我院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活动。 二、统一组织,认真排查 综治办按照“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总体要求。于2016年6月7日对我院贮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检验科、病理科、总务科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专项检查。 主要检查了科室使用险化学品品种、请领危化品登记、使用危化品记录。确保请领、保管有专人负责。同时对各科室危险化学品储存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拍照留档。确保危险化学品均能按规定分区、分类储存,并贴有危险化学品标识。 通过本次检查,加强了我院相关人员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同时也强化了我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保证了我院安全生产良好态势。 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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