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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保险通用附加险(定稿).doc

发布:2017-05-23约3.73千字共6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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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雇主责任险附加险 下列附加险为雇主责任保险A\B款(以下简称“主险”)的通用附加险,只有在投保了相应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下列附加险,并须另行缴纳附加险保险费。当主险保险责任终止时,附加险的保险责任也同时终止。 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时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一)扩展类 条款 兹经合同双方同意,食用被保险人提供工作餐食物中毒, 2、就餐时间条款 兹经合同双方同意,雇员在就餐时, 3、就餐时间条款B 兹经合同双方同意,雇员在就餐时, 4、社活动条款 兹经合同双方同意,被保险人组织的运动、 5、董事及非体力劳动雇员临时海外公干责任条款A 兹经合同双方同意,被保险人常住中国的董事及非体力劳动雇员因公出国(中国以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被雇佣期间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事故或患职业病人身伤亡, 6、董事及非体力劳动雇员临时海外公干责任条款B 兹经合同双方同意,被保险人常住中国的董事及非体力劳动雇员因公出国(中国以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但不包括美国及加拿大),在雇佣期间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事故或患职业病人身伤亡, 7、临时出境工作条款 兹经合同双方同意, 8、每日住院现金保障扩展条款 保险责任雇员因与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遭受或罹患疾病,保险人按乘以每日但最高赔偿天数以365日为限。 责任以下疾病不在范围 ①怀孕、流产或分娩; ②精神病或精神分裂、酒精中毒、滥用/误服药物; ③腰椎间盘突出症; ④屈光不正; ⑤美容手术及外科整形手术,或任何非必要之手术引起的后果,或天生畸形; ⑥一般牙齿治疗或手术,但由意外所因之者除外; ⑦一般体格检查、疗养、特别护理或静养; ⑧扁桃腺、疝气、女性生殖器官之疾病等治疗或外科手术,但被保雇员在本附加险条款持续有效达120天以后接受上述治疗或外科手术者不在此限; ⑨原发病症。 责任限额如果损害或疾病所需的医疗费用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而可以有所补偿,或可以从其他福利计划或任何医疗保险计划取得部分或全部赔偿,保险人剩余部分负责赔偿。 每日住院现金保障扩展条款 保险责任雇员因与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遭受或,保险人按乘以每日但最高赔偿天数以365日为限。 责任以下疾病不在范围 ①怀孕、流产或分娩; ②精神病或精神分裂、酒精中毒、滥用/误服药物; ③腰椎间盘突出症; ④屈光不正; ⑤美容手术及外科整形手术,或任何非必要之手术引起的后果,或天生畸形; ⑥一般牙齿治疗或手术,但由意外所因之者除外; ⑦一般体格检查、疗养、特别护理或静养; ⑧扁桃腺、疝气、女性生殖器官之疾病等治疗或外科手术,但被保雇员在本附加险条款持续有效达120天以后接受上述治疗或外科手术者不在此限; ⑨原发病症。 责任限额如果损害或疾病所需的医疗费用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而可以有所补偿,或可以从其他福利计划或任何医疗保险计划取得部分或全部赔偿,保险人剩余部分负责赔偿。 每日住院现金保障扩展条款 保险责任雇员因遭受,保险人按乘以每日但最高赔偿天数以365日为限。 责任限额如果损害所需的医疗费用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而可以有所补偿,或可以从其他福利计划或任何医疗保险计划取得部分或全部之赔偿,保险人剩余部分负责赔偿。 保险责任兹经合同双方同意,在保险单生效三十天后(续保者自续保生效后)雇员因疾病(与其工作有关的职业性疾病除外)住院治疗,就其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住院手术费床位费、医院杂项费,保险人按保险单列明的赔偿限额及赔付比例负责赔偿。 当保险期间结束时,雇员继续接受住院治疗的,保险人则继续赔付最高30天的住院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医院杂项费,但分项累计赔付金额达到该项赔偿限额时,该名雇员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雇员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人不赔偿责任 ①保险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 ②未告知的既往症; ③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④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之并发症; ⑤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性病、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⑥疗养、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美容、牙科保健及康复治疗、整容手术; ⑦椎间盘突出症; ⑧雇员因意外事故在医院住院治疗。 保险责任兹经合同双方同意,雇员在保险单生效十五天后(续保者自续保生效后)因疾病(与其工作有关的职业性疾病除外)在医院进行门急诊治疗,就其每次实际支出的、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范围内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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