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方案策划技能大赛”竞赛规程.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2016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模拟法庭技能竞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目的
竞赛通过模拟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审判过程,着重考察学生案情分析、角色划分、法律文书准备、预演、正式开庭、法庭审理、案件裁决等环节,为学生搭建运用和实践民事经济法律知识的场地和平台,提高学生综合利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培育大学生的角色意识、法律思维、合作能力和实践精神。
二、承办部门及竞赛组织机构
承办部门:商贸流通学院经济法教研室
协办部门:教务处实践科
三、竞赛内容与方式
竞赛内容:4-6人一组,选取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例,合理确定角色,分别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熟悉案情,模拟开庭。
竞赛形式:4-6人团体赛,按照一审庭审的角色分工,完成一审民事审判庭审的基本流程。
四、参赛对象
具有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2015级、2016级学生。
五、竞赛规则与评分标准
1. 竞赛规则
1)本次比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
2)每组比赛时间为20分钟,根据各队抽签情况直接采用现场决赛。
2. 评分标准
案件选择:要求选择一审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庭审程序:庭审程序是否完整:开庭前准备;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回避权);法庭调查(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法庭评议和宣判。
诉讼仪态:
语言表达:
脱稿与否:对案件事实本身的熟悉度,梳理案件事实的清晰度与条理性,以及证据准备的充分度。
案件选择(20%)
11月16日—30日,完成整个比赛。
场地:3502,法律综合实训室。
2.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需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赛场,带学生证或一卡通参赛;
2)选手个人因素无法正常参与比赛者,将按弃权处理;
3)参赛选手在赛场应自觉遵守大赛规则和纪律;
4)参赛选手参赛过程中应充分尊重面试官及评委,不得在现场与面试官或评委发生争执,影响后续选手正常比赛。
七、奖项设置
竞赛设一、二、三等奖,依得分由高至低颁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各项奖数不足者可空缺。
八、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截止:2016年11月23日前完成报名
报名方式:以班级为单位将报名表交至行政楼2809办公室姜吾梅老师处
报名联系人:姜吾梅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