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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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8-168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事特”)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股权收益权
转让及回购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因融资需要拟与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东莞信托”)签订《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及《最高额质押合同》,公
司拟以人民币 9,900 万元的价格向东莞信托转让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易事特电力
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系统”)所享有的 51%的股权收益权,转让
价款以东莞信托下设的上市莞企单一资金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支付。在该转
让价款支付日起满 365 个自然日时,公司向东莞信托回购电力系统的股权收益
权。公司以持有电力系统51%的股权为上述融资事项向东莞信托提供质押担保。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融资协议及相关文件,具体条款以公司及子公司
与相关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87 年03 月13 日
3、注册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科技园2 号楼
4、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黄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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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
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
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
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
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
其他业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7、关联关系:东莞信托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
规定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
的关联交易。
三、质押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6 年07 月24 日
3、注册地址: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北部工业城A 区
4、注册资本:20,1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何思模
6、经营范围:新能源发电、电力销售;新能源及电力项目投资;合同能源
管理;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电力设备与系统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检修。研
发、制造与销售:计算机及其周边设备,不间断电源、电力应急电源、交直流电
源、光伏、风力、水力等新能源发电技术装备,分布式发电系统、智能微电网、
电网储能系统,高压变频调速节能系统,城市轨道交通智能供电系统、智能充电
系统,软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与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
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7、关联关系:电力系统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电力系统不构成《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交易。
8、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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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7 年12 月31 日 2018 年9 月30 日
资产总额 22,392.35 21,892.29
负债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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