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3).pdf

发布:2025-06-09约6.83千字共8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A.参阅通用条件

1.l.l项目

例:项目名称、立项证明、项目情况

1.1.1工程

例:工程地点、工程造价、工程概况。

2.5业主财产

例:当监理服务完成或中止时,业主提供给监理单位使用的设施、设备、尚未

使用的物品的交接办法。由监理单位负责上述移交工作时,相应费用的计算方法。

A.

A.2.6保密

A.

A.

A.

A.

24b13b056efb47e39effe5f44957baa8

例: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关于本项目或本工程予以保密的资料内容和保密期限。

4.1监理单位的赔偿责任

例: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因此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应根据其所承

担责任的比例向业主赔偿。

赔偿金=受损工程的相应监理费X监理单位应承担责任的比例

4.2业主的赔偿责任

例:业主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因此造成监理单位的经济损失,应据实向监

理单位赔偿。

赔偿金=监理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

4.4赔偿的限额

例:监理单位的累计赔偿限额:

24b13b056efb47e39effe5f44957baa8

监理单位的累计赔偿限额为监理合同金额的____%(建议比例5%~IO%),当

达到此限额时,业主有权单方面中止监理合同,并没收监理单位的履约担保全。

业主的累计赔偿限额:

业主据实赔偿监理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

4.5.2履约担保

业主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多种监理单位的履约担保方式。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