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施工标准.docx
附件七:
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标准
一、总则
1、本标准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承包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标准和有关最新标准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健康、环保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2、本标准所规定的内容,如与承包方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承包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标准版本。
3、承包方提供的设计方案以及主设备、附件、备品备件、外部油漆、防腐等必须满足本项目所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的要求,如:海拔、水位、盐雾腐蚀、环境温湿度及台风影响等。
二、规范标准
《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50794
《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795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50796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l部分:土建项目》DL/T5210.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5161.1~16
《建筑项目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混凝土结构项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砌体项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
《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文件归档与档案整理规范》NB/T32037
三、基本规定
1、所有设备和材料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不得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设备材料。
2、进场设备和材料的合格证、出厂产品质量证明书、出厂产品试验报告、说明书、测试记录、附件、备件等均应齐全有效。
3、隐蔽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3.1隐蔽工程隐蔽前,承包方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发包方提出验收申请。
3.2应经发包方代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52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第1~16部分:DL/T5161.1~16相关要求的格式进行填写。
3.3施工过程记录及相关试验记录应齐全。
3.4所有隐蔽工程应留存清晰、完整的视频及图片资料整理存档移交发包方。
4、屋顶不得有漏水点、不得损坏原防水层;彩钢瓦屋顶不得有塌陷、缺损;屋顶排水系统不得堵塞,所有施工垃圾必须清理完毕。
5、所有的金属外露构件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腐处理。
6、经过验收对每项检查分为:合格通过、整改复检、拒收返工。
(1)合格通过:指检查项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
(2)整改复检:指检查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也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但不影响后期安全运行和使用寿命,需现场整改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可按整改方案进行复检。
(3)拒收返工:指检查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也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或影响后期安全运行和使用寿命,无法通过整改方式处理,该项目拒收,要求进行返工处理。
四、土建工程
4.1土方工程
(1)基础回填土材料符合设计要求。
(2)对有回填密实度要求的,应试验检测合格。
4.2支架基础
(1)支架基础轴线、顶标高、垂直度、截面尺寸及预埋螺栓(预埋件)或连接螺栓的尺寸偏差符合设计及《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50794-4.3节的要求。
(2)屋面支架基础施工严禁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钢结构支架施工过程中不应破坏屋面防水层。对原建筑物防水结构有影响时,应根据原防水结构重新进行防水处理。
(3)预制的支架基础安装应平整稳固,不得损坏原防水层,柔性卷材防水屋面基础下方应设防水附加层。
(4)图片示例
4.3混凝土基础
(1)建构筑物不得出现不均匀沉降超标、倾斜、有害裂缝、渗漏水等缺陷。
(2)混凝土结构表面平整密实,色泽均匀,无严重的蜂窝、麻面、色差、胀模、边角不方正、棱角不顺直等缺陷。
(3)混凝土接茬无明显变形,棱角方正,棱边顺直;表面整洁、无污染、无破损、无明显冷缝。
(4)混凝土基础、桩基基础、预埋螺栓允许偏差应在设计要求范围内,无设计要求的,应符合《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50794-4.3.4-1/2/3的规定。
(5)混凝土独立基础、条形基础及桩式基础等轴线、顶标高、垂直度、截面尺寸及预埋螺栓(预埋件)或连接螺栓的尺寸偏差符合设计及《光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