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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安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意见
根据XX省安顺煤矿《关于矿井安全设施及条件申请验收的报告》(安煤呈[2007]33号)和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申请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受理通知书》(黔煤安设施受字[2007]0033号),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专家组于2007年12月13日至16日对安顺矿井安全设施及条件进行了验收。
验收组听取了XX省安顺煤矿关于安顺矿井安全设施建设情况汇报,分别对矿井各个系统、各个环节、作业场所等安全设施及条件进行了现场检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标准》、《XX省安顺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安顺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说明书》(以下简称:安全专篇)进行了验收。
一、矿井概况
XX省安顺矿井位于XX省XX县区以北14km,属于监狱矿井。该矿井于1996年12月26日开工建设,2001年2月9日一期工程试生产。二期工程于2003年12月22日开工建设,至2007年7月矿井设计的主要工程基本完成:矿建工程设计工程量17249m,实际完成10241m;土建工程设计工作量4141.9万元,实际完成1518.8万元;设计安装工程量1046.5万元,实际完成802.5万元;设计设备购置1973.8万元,实际完成2813.9万元;其它费用设计4887.1万元,实际完成4874.5万元。于2005年5月安装形成了9102首采工作面。安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服务年限为40.1a。矿井位于XX省XX县区轿子山镇境内,距XX县区14km。井田交通方便,有国铁贵昆线在安顺设有中间站;滇黔公路干线经过安顺,安顺煤矿工业区至XX县区有约20km的沥青路面相通。
根据2006年11月25日“安顺煤矿方案设计修改论证会会议纪要”和XX省安顺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2007年2月重新编制了《XX省安顺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安顺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修改)》,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07年4月17日以黔煤安监监察字[2007]50号文对其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批复。
井田边界。安顺井田东以人为边界为界与轿子山煤矿平桥井相邻,西以f5断层为界;南以f1断层为界;北以f2断层为界。其XX县区范围分为m
8、m9和m0煤层两个范围,其中:m
8、m9由15个拐点,拐点控制面积15.09km2;m0煤层由10个拐点,拐点控制面积17.68km2。井田内共有m0、m
8、m9三层可采煤层,平均厚度分别为2.05m、1.21m、1.53m,且分别为不稳定、较稳定和稳定性煤层。三层可采煤层均为三号无烟煤。矿井初期开采下组煤(m
8、m9),m0煤层安排在中后期开采。矿井开拓。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矿井分两个水平开拓,分别开拓上下煤组,上组煤水平标高+1340m,下组煤水平标高+1145m。
矿井设计布置三条井筒,即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主斜井井口标高+1415m,井底标高+1150m,为矿井原煤运输、架空人车、辅助进风服务;副斜井井口标高+1415m,井底标高+1143.6m,为矿井辅助提升、主要进风服务;回风斜井井口标高+1428m,井底标高+1166m,为矿井专用回风服务。
矿井开采范围划分为七个采区,首采区为一采区,首采区主要开采m9煤层。首采工作面为9102高档普采工作面,采用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验收时井下有一个回采工作面和两个掘进工作面:即9102高档普采工作面、9100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和9103回风联络巷掘进工作面。
矿井初期通风系统为中央并列式:即副斜井主进风,主斜井辅助进风,回风斜井专用回风;矿井中后期采用分区式通风,即在六采区西南部边界增设西翼风井;设计回采工作面均采用“一进一回”的“u”型通风方式,设计掘进工作面均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试运转期间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7.87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70.76m3/t。矿井涌水量:根据地质报告,矿井涌水量为:开采m0煤层时,正常涌水量为350m3/h,最大涌水量为1022m3/h;开采m
8、m9煤层时,正常涌水量为333m3/h,最大涌水量为917m3/h。考虑生产过程中其它用水因素,开采下组煤时,设计矿井排水量按:正常时383m3/h,最大时967m3/h。
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2005年7月7日提交的XX省安顺矿井煤层瓦斯涌出参数试验报告,m9和m0煤层鉴定为突出煤层,m8煤层和其它不可采或局部可采煤层均未作突出危险性鉴定。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2005年8月1日提交的XX省安顺煤矿《煤自燃倾向性等级鉴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