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持股份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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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持股份协议书
公司代持股份协议书
公司代持股份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鉴于:
因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的部分股份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中占公司总股本的股份,对应出资认缴人民币元,若出资需要实缴的由甲方负责按照公司章程约定办理;
1.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认购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8.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_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以及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债权债务,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接受。
3.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3.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
3.5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6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5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3.7如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8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作为受托人,乙方不以名义股东的身份参与的经营管理或对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也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4.2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4.3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