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培训与解读课件.pptx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培训与解读主讲人:时间:202X2025.6
目录CONTEN则执法机构和人员管理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条件保障05执法监督
PART总则01
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合法权益0102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农业市场秩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管理,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工作的合法性与公正性。制定目的
010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相关活动。适用主体包括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与农业执法相关的全部活动。适用事项适用范围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授权,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合法行政01提高执法效率,方便当事人,减少不必要的执法成本。高效便民04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符合法律目的,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必要、适当。合理行政02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程序正当03执法机构和人员应对其执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保权力与责任相匹配。权责统一05执法原则
PART执法机构和人员管理02
1农业农村部职责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定执法标准和规范,组织开展执法培训。2地方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明确执法机构与行业管理、技术支撑机构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执法机构职责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过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执法人员资格农业农村部负责制定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大纲,编撰统编执法培训教材,组织开展地方执法骨干和师资培训。执法人员培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本单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议,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执法人员考核执法人员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跨区域农业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的交流协作。0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执法协作机制,引导和支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执法机构协助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日常巡查、投诉举报受理以及调查取证等工作。02跨区域协作乡镇协作执法协作机制
PART执法行为规范03
执法人员在接到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后,需进行初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将开展现场调查,收集证据,确保执法依据充分。根据收集的证据,执法人员将对案件进行审理,确定违法事实和责任。审理结束后,执法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立案审查调查取证案件审理作出决定执法程序
文书格式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制作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应当遵照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事实陈述清晰在文书中准确陈述违法事实,包括时间、地点、当事人、违法情节等。法律依据明确引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指出违法行为所违反的具体条款。执法文书
监督机制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对下级农业农村部门及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行为。01举报奖励鼓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建立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对举报奖励范围、标准等予以具体规定,规范发放程序,做好全程监督。02应急处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突发问题预警研判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风险防范及应对能力。03执法监督
PART执法条件保障04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落实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制度,将农业行政执法运行经费、执法装备建设经费、执法抽检经费、罚没物品保管处置经费等纳入部门预算,确保满足执法工作需要。预算落实经费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执法装备配备标准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配备依法履职所需的基础装备、取证设备、应急设备和个人防护设备等执法装备。执法装备配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辖区农业行政执法实际,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合理配备农业行政执法执勤用车。执法车辆配备装备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执法数据归集整合、互联互通。01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充分利用已有执法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推行掌上执法、移动执法,实现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信息网上查询。02信息平台建设执法系统应用信息化建设
PART执法监督05
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