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2828-2018 马铃薯抗旱性鉴定技术规程.docx
ICS65.020.20B05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2828—2018
马铃薯抗旱性鉴定技术规程
2018-09-21发布2018-10-21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3/T2828—2018
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北方学院提出。
本标准由河北北方学院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王燕、王宽、罗亚婷、郭三妮、王磊、冯琰、吴桂丽、祁利潘、刘畅、孙明磊、李梦、苏云、柴莹、尹江、龚学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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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铃薯抗旱性鉴定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马铃薯抗旱性鉴定方法及使用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马铃薯品种、种质资源的抗旱性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8133马铃薯种薯
DB13/T865-2007马铃薯有机栽培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抗旱系数droughtresistancecoefficient(DRC)
抗旱系数是同一材料的同一指标干旱处理组测定值与对照组测定值的比值。
3.2
抗旱指数droughtresistanceindex(DRI)
抗旱指数是指抗旱系数与某材料旱地产量之积,再除以所有材料的平均旱地产量。3.3
抗旱性级别gradeofdroughtresistance
抗旱性分五级,从强到弱依次为:1级,极强(HR,highlyresistant);2级,强(R,resistant);3级,中等(MR,middleresistant);4级,弱(S,susceptible);5级,极弱(HS,highlysusceptible)。
4鉴定方法
马铃薯抗旱性鉴定时期分为苗期和全生育期两个时期,可根据工作目的,选用不同时期的鉴定结果判定待测材料的抗旱性。
4.1苗期抗旱性鉴定
苗期抗旱性鉴定在温室或旱棚内进行。
4.1.1种薯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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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薯质量应符合GB18133的要求。为减少种薯差异,先将块茎放于18℃条件下催芽,待芽长1cm左右,按单芽切块,每个切块重相等(7g±0.5g),备用。
4.1.2播种
将准备好的芽块播种于口直径15cm的塑料盆中,盆中用透水性好的沙壤土(也可以用水洗沙),播后统一灌溉,出苗后,每盆只留1个茎,每个材料种植20株,3次重复。
4.1.3干旱胁迫处理
干旱处理材料在出苗后40d停止灌水7~8片叶,使土壤水分保持在田间最大持水量的30%±3%,处理72h后采集样品。
4.1.4非干旱胁迫处理
正常供水材料按植株正常生长需要,给以充足水分,使土壤水分保持在田间最大持水量55%±5%。
4.1.5样品采集
干旱胁迫处理组胁迫72h后取处理组和对照组主茎中上部功能叶片1~2片置于冷藏箱内带回实验室备用。
4.1.6测定指标和方法
马铃薯生理生化指标的测定按照常规植物生理生化指标的测定方法。
叶绿素含量测定(SPAD502叶绿素仪测定);
过氧化物酶(POD)活性测定(愈创木酚法),见附表A;
过氧化氢酶(CAT)活性(紫外吸收法),见附表B;
丙二醛(MDA)含量(硫代巴比妥酸),见附表C
4.1.7隶属函数值
数据分析采用隶属函数法。
首先用(1)式求每材料各指标的抗旱系数,用(2)式或(3)式求每个材料各指标的具体隶属函数值,用(4)式求每材料的平均隶属函数值:
抗旱系数DRC=干旱处理测定值/对照测定值………………(1)
Uij=(Xij-Xmin)/(Xmax-Xmin)……………(2)
或Uij=1-(Xij-Xmin)/(Xmax-Xmin)……………(3)
……………(4)
式中:
Uij——i材料j指标的隶属函数值;
Xij——为i材料j指标的抗旱系数;
Xmax——为所有材料中此指标的最大值;
Xmin——为所有材料中此指标的最小值;
Ui——为i材料各性状的平均抗旱隶属函数值。
注:叶绿素、过氧化氢和过氧化物等指标的隶属函数值计算用(2)式,丙二醛指标的隶属函数值计算用(3)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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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