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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水电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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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水电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目录

一、工作简况1

二、立项的必要性2

三、标准框架和主要内容3

四、与现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上位标准关系4

五、标准有何先进性或特色性5

六、标准调研、研讨情况6

七、技术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6

八、与国际、国家、行业、其他省同类标准技术内容的对比情况9

九、涉及专利的有关说明10

十、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10

十一、标准宣贯的要求和措施建议10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社会对于安全生产的

要求越来越高,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已经成为制约企业生产经营和社会经济发展

的一个重要因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

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这为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

时,也为小水电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以及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指引。

2019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第

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2023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春节前夕视频连线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

众时指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

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小水电站是依靠水力进行发电的企业,其存在的触电、溺水、漫坝、溃坝等

风险隐患是电站从业人员及其影响区域内居民生命财产的重要威胁。截至2020

年底,我省共有小水电站9965座,总装机容量约7976MW,在全省21个市、107

个县(区)均有分布,其中1MW以下小水电站约8500座,占全省小水电站的

85.4%,这部分电站普遍存在“老、小、弱、散”的现状特点,平均每个电站职工

不足6人,存在职工数量少、管理不规范、技术力量薄弱、机组设备老化严重、

安全意识及投入不足等问题。

在此背景下,我省小水电站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工作仍面临较大挑战。因此,

为落实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安全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和

指导全省小水电站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填补行业空白,亟须结合我省小

水电站的特点,出台具有广东特色的小型水电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

(二)承担单位简介

本《导则》主编单位为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二、立项的必要性

(一)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建立

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五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

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六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制定并实施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和参与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以上行政法规均明确了小水电站应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落实安全生产“六项机制”的重要抓手

2022年7月,水利部印发《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实施

意见》,要求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风

险管控“六项机制”,其中明确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危险源和可能发生

的事故险情,制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现

场处置方案,对风险等级为重大的危险源要做到“一源一案”。

2023年2月,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办公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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