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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教学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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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教学要求

音乐鉴赏模块

音乐鉴赏是增进学生音乐文化素养的主要渠,要求通过感受音乐、学习音

乐的历史与文化,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和评价、判断能力。

本模块是高中音乐课程优先开设的基础性模块,其他模块的学习在此基础上

逐步开设。在必修的3个学分中“音乐鉴赏”要占2个学分。

从高中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出发,音乐鉴赏教学应采取多种教学形式,引

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体验,鼓励学生主动探究并对所听音乐有独立的感受与见

解,完善学生的素质结构,帮助学生建立起音乐与人生的密切关系,为每个高中

学生音乐文化素养的终生发展奠定基础。

内容标准学习要求教学建议

聆听丰富多彩养成静心聆听、积极体验让学生懂得听音乐时的

的音乐,从中体验的欣赏习惯;了解音乐欣赏的行为反映出个人乃至国民

不同方式;增进对音乐艺术的的文化素质,懂得听音乐时

音乐的美,享受欣

兴趣。“静”与“动”的辨证关系。

赏音乐的乐趣,增

提倡完整听赏音乐作

进对音乐的热爱,

完整而充分听赏音乐作品,但应由短小的作品开

养成欣赏音乐的习

品,在对音乐形态与音乐情感

始。

惯。的积极体验中,充分展开联想

感知音乐形态可以采用听

能够认识、理与想像,感受音乐美,乐于与

片段的方法,可以要求每次

解音乐作品的题材人交流自己的独特感受。

仅关注一两种最突出的元

内容、常见音乐体

裁及表演形式,认由浅入深地关注和感知音素,在此基础上尝试解释运

乐形态(如音高、节奏、旋律用表现手段的意图。

识音乐素在音乐

线、力度、速度、音色、曲式设计具有启发性和探究性

表现中的作用。

等表现要索);逐步了解音乐体的问题,集体讨论,引导学

裁、乐器及表演形式;领略作生理解音乐作品,探索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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