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操作规程.pdf
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梯作业人员要求:
1、电梯操作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的人
员;
2、电梯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操作证上岗;
3、电梯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
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4、电梯操作人员必须操作有电梯使用注册登记标志的电梯。
二、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基本要求
1、电梯作业前的检查和准备:
1)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
3)每天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
方可使用;
4)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
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5)平层精确度应无明显变化;
6)经常清洁轿厢内、层门及乘客可见部分。
2、电梯在作业中应注意:
1)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
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
2)操作人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
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
3)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梯
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4)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
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
5)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
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
6)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7)应劝阻乘客在行驶中,勿倚靠在轿厢门上;
8)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
9)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
件进行修理;
10)在行驶中应用按扭开关操作,不可利用电源开关、限位开关、
极限开关等安全装置来“开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短接安全回路来
使轿厢上下运行;
11)行驶中,操作人员和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
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发生挤压事故。
3、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管理人员或检修
人及时进行修理。
1)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
2)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
3)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4)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5)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驾驶员应立即
报按急停按钮);
6)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7)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8)安全钳误动作时;
9)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10)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4、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
1)因电梯安全装置动作或停电而中途停机时,一方面告诉乘客
不要惊慌,严禁拨门外逃,一方面通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知
外界前来救助;
2)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虽然断电,还无法控制时,可
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
的,驾驶人员首先应按攒急停按钮,断开电源,就近停层。如电梯继
续运行,则应重新接通电源,操作按钮使电梯逆向运行,如果轿厢仍
自行行驶无法控制,应再切断电源,驾驶人员应保持冷静,等待安全
装置自动发生作用,使轿厢停止,切勿跳出轿厢,同时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