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拍卖行专家聘用协议.docx
艺术品拍卖行专家聘用协议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为艺术品拍卖行专家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协议期限
1.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职责与义务
(1)对艺术品进行鉴定、评估;
(2)参与拍卖会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3)提供艺术品市场行情分析及建议;
(4)甲方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1.3甲方应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第三条保密条款
1.4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应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第四条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5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工作量和工作质量,接受甲方支付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鉴定费:每件艺术品____元;
(2)评估费:每件艺术品____元;
(3)其他工作费用:____元/天。
1.6甲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支付乙方上个月产生的费用,支付方式为____。
第五条违约责任
1.7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8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1.9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
1.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