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桉树苗木繁育基地合作合同.docx
福建桉树苗木繁育基地合作合同
甲方(苗木繁育基地):__________
乙方(合作方):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拥有福建省某地桉树苗木繁育基地,乙方有意向与甲方合作进行桉树苗木的种植、繁育及销售,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提供桉树苗木繁育基地及相关设施。
2.乙方负责桉树苗木的种植、管理及销售。
二、合作期限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2.合作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三、合作费用及分成
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桉树苗木繁育基地使用费,费用为每年人民币____元。
2.乙方种植、管理桉树苗木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桉树苗木销售所得利润,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的比例分成。
四、苗木供应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桉树苗木。
2.甲方应在乙方提出苗木需求后____日内,将苗木送达乙方指定地点。
五、苗木管理
1.乙方负责桉树苗木的日常管理,包括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
2.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桉树苗木种植技术规范进行管理。
六、知识产权
1.甲方对桉树苗木繁育基地的设施、设备等拥有所有权。
2.乙方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技术成果、新品种等拥有使用权,但不得侵犯甲方知识产权。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桉树苗木,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违约金。
2.如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或未能及时销售苗木,应向甲方支付____%的违约金。
3.如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争议解决
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苗木繁育基地):__________
乙方(合作方):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