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ICS73.040
D09
团体标准
T/SXDZ060—2020
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本稿完成日期:2020年4月30日)
-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山西省煤炭地质工程协会发布
T/SXDZ060—2020
前言
为了进一步规范煤矿防治水工作,有效地防治煤矿水害,提高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
规范性。多年来,山西省各大煤炭集团紧密结合煤矿防治水工作实际,依据国家相关规程规范,结合企
业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煤矿防治水的管理文件及企业标准。同时一些国内及省内的知名技术服
务单位为了完成山西煤矿的技术服务业务与相关煤炭企业协同完成了一些技术管理成果。
为了更好地帮助省内煤矿防治水技术力量较薄弱的单位提升煤矿防治水工作水平和技术水平,推动
煤矿企业查清水文地质条件、水害威胁现状以及水患严重程度,明确水害防范重点,提前采取针对性治
理措施,以便更有效地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山西省煤炭地质工程协会组织相关企业及专家依据山西省各
大煤炭集团及相关企业有关煤矿防治水的一些管理文件、企业标准、经验总结,按照国家团体标准的编
制要求,将一些针对性强、经过多数煤矿技术人员验证有可操作性、煤矿防治水普遍适用、工作方法可
重复的一些管理文件、企业标准、经验总结,汇总编辑成为协会团体标准,便于推荐给相关单位参考使
用。
本办法由山西省煤炭地质工程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办法主编单位:
本办法参编单位:
木办法主要起草人员:
本办法主要审查人员:
本办法为首次制定。
II
T/SXDZ060—2020
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
1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山西省境内煤炭企业、煤矿及为煤矿提供服务的地质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科研
院所等单位的煤矿防治水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主席令〔2014〕第13号)
《矿山安全法》(主席令第65号,1993.05.01实施)
《煤炭法》(2016修正)(主席令第57号,2016.11.07实施)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监总局〔2016〕87号)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安监总煤调〔2013〕135号)
《煤矿防治水细则》(煤安监调查〔2018〕14号)
3总则
3.1煤矿管理部门可依照本办法对煤矿防治水工作实施监督监察。
3.2煤炭企业、煤矿须牢固树立主动预防、区域治理的理念,实现煤矿防治水工作由过程治理到源
头治理、局部治理到区域治理、井下治理到井上下综合治理、措施防范到工程治理、单一治水到治保
结合的转变,做到综合探查、分源防治、定量评价、达标开采。
3.3煤炭企业、煤矿必须构建理念先进、基础扎实、勘探清楚、科技攻关、综合治理、效果评价和
应急处置的防治水工作体系。
3.4煤矿防治水工作必须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严格执行“预测预
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遵循“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
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