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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利特斯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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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环评+环境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年产5000套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台州利特斯机械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2.5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最多跑一次”的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浙环发[2019]24号)、《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市“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扩面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玉政办发[2020]23号)等文件精神,玉环市对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外且符合准入环境标准的项目(环评等级降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除外)实施项目报备制,报告表降级为登记表,因此本项目评价类别为登记表。

目录

前言 4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4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7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9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16

六、结论 18

附表 19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19

台州利特斯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第1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5000套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项目代码

2109-331083-07-02-119071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浙江省玉环市沙门滨港工业城海口东路16号

地理坐标

121度24分41.465秒,28度13分42.161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

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320

环保投资(万元)

5

环保投资占比

(%)

1.56

施工工期

12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租用面积807

规划情况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玉环市滨港工业城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文号:玉环保〔2017〕39号),审查机关:原玉环市环境保护局

规划及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本项目符合该规划区域内产业管控要求,符合玉环市滨港工业城的产业定位,符合生态空间清单、环境条件准入清单的相关要求,不属于区域内禁止、限制类产业。

其他符合性分

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采用机加工工艺生产汽车配件,属于汽车制造业,是工业园区内的二类工业项目。根据《玉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所在地属于台州市

第2页

玉环市玉环沙门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108320102),根据台州市玉环市玉环沙门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

(ZH33108320102)生态准入清单,项目在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开发效率四个方面均符合相应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准入清单的要求。

2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本项目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如下:

(1)建设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主要生产汽车配件,项目所在地不在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浙政发〔2018〕30号)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项目所在区域目标水质为Ⅳ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标准,仅排放生活污水,且生活污水纳管,基本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由污染防治对策及达标分析可知,落实了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后,本项目产生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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