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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工程法规).ppt

发布:2025-05-25约小于1千字共1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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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住建部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明确说明:主要负责人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根据2021年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主要负责人的具体职责有以下七条: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根据2021年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主要负责人的具体职责有以下七条: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机构有7条职责: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实训环节···实训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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