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4.防水工程成品保护措施.docx

发布:2025-05-23约小于1千字共1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防水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序号

内容

保护措施

1

防水

防水施工时,严禁穿硬底带钉的鞋在上面行走,防水施工完毕后,办理交接手续,及时施作防水保护层。

防水层施工完成后,及时验收并施工砼保护层。

在砼保护层强度未达到1.0MPa时,不准上人进行筏板钢筋的绑扎。

要保证地下水降到防水层底标高以下600mm。

保护墙两侧设计无保护层,在绑扎钢筋时,为保护防水层,在保护墙内侧放置多层板,当钢筋绑扎完毕后把多层板移至他处周转使用,周边防水保护墙都需要保护。

卫生间防水:

(1)已做好的防水层应采取保护措施,不得穿带钉鞋出入室内,以免破坏防水层。

(2)突出地面管根、地漏、排水口、卫生洁具等处的周边防水层不得碰损,部件不得变位。

(3)卫生间防水施工过程中,不得污染水暖管、地面。

(4)防水保护层施工时,应加强对工人的教育,避免破坏已成活的防水层。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