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462-2020 医用X射线诊断机房 卫生防护与检测评价规范.pdf
ICS13.280
C43
DB31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T462—2020
代替DB31/T462—2009
医用X射线诊断机房
卫生防护与检测评价规范
Specifitionsforradiologicalprotectionandmeasurementevaluationofmedical
diagnosticX-rayroom
2020-09-25发布2020-12-01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1/T462—2020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机房屏蔽防护目标1
4.1基本要求1
4.2机房屏蔽防护的控制目标1
5机房的防护要求2
5.1平面布局2
5.2防护设施2
5.3屏蔽防护效果2
5.4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3
6机房防护检测3
6.1检测仪器3
6.2检测布点3
6.3检测条件3
6.4检测方法4
6.5检测结果4
6.6检测周期5
附录A(资料性附录)检测点布局示意图6
附录B(资料性附录)医用X射线诊断机房检测原始记录7
参考文献8
I
DB31/T462—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1/T462—2009《医用X射线诊断机房卫生防护与检测评价规范》。与DB31/T462—
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X射线计算机体层扫描设备(CT)纳人标准的适用范围(见1范围);
——修改了机房的防护要求,包括机房最小有效使用面积和单边长度、屏蔽防护效果等方面(见表
1);
——修改了检测布点描述,将具体布点修改为布点要求(见6.2);
——修改了检测条件(见表2);
——删除了原附录A(资料性附录)机房屏蔽设计表、原附录D(资料性附录)医用X射线诊断机房
检测报告;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由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市职业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林峰、郭常义、唐杰、姚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1/T46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