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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 462-2020 医用X射线诊断机房 卫生防护与检测评价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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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280

C43

DB31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T462—2020

代替DB31/T462—2009

医用X射线诊断机房

卫生防护与检测评价规范

Specifitionsforradiologicalprotectionandmeasurementevaluationofmedical

diagnosticX-rayroom

2020-09-25发布2020-12-01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1/T462—2020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机房屏蔽防护目标1

4.1基本要求1

4.2机房屏蔽防护的控制目标1

5机房的防护要求2

5.1平面布局2

5.2防护设施2

5.3屏蔽防护效果2

5.4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3

6机房防护检测3

6.1检测仪器3

6.2检测布点3

6.3检测条件3

6.4检测方法4

6.5检测结果4

6.6检测周期5

附录A(资料性附录)检测点布局示意图6

附录B(资料性附录)医用X射线诊断机房检测原始记录7

参考文献8

I

DB31/T462—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1/T462—2009《医用X射线诊断机房卫生防护与检测评价规范》。与DB31/T462—

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X射线计算机体层扫描设备(CT)纳人标准的适用范围(见1范围);

——修改了机房的防护要求,包括机房最小有效使用面积和单边长度、屏蔽防护效果等方面(见表

1);

——修改了检测布点描述,将具体布点修改为布点要求(见6.2);

——修改了检测条件(见表2);

——删除了原附录A(资料性附录)机房屏蔽设计表、原附录D(资料性附录)医用X射线诊断机房

检测报告;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由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市职业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林峰、郭常义、唐杰、姚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1/T46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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