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人寿团体建筑工程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条款.pdf
财信人寿[2023]意外伤害保险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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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信人寿团体建筑工程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特别提示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
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财信人寿团体建筑工程综合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
基本名词释义: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被保险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第六条
您有解除本合同的权利第十六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发生责任免除情形之一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第七条
您应当如何交纳保险费第八条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第十条
解除本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损失,请您慎重决策第十六条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第十七条
此外,在您阅读本条款正文之前,请先浏览一下目录,以便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本条款中的每一
部分都关乎到您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并关注释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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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人寿团体建筑工程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第1页)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部分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3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3
第二条投保范围3
第三条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3
第四条保险期间3
第二部分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3
第五条基本保险金额3
第六条保险责任3
第七条责任免除5
第三部分如何交纳保险费6
第八条保险费的交付6
第四部分如何申请保险金6
第九条受益人6
第十条保险事故的通知6
第十一条诉讼时效6
第十二条保险金申请7
第十三条保险金给付7
第十四条宣告死亡处理8
第五部分您还享有哪些权益8
第十五条合同内容变更8
第十六条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8
第六部分您需要了解的其他事项8
第十七条明确说明和如实告知8
第十八条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9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的变动9
第二十条争议处理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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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合同由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被保险人范围:凡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均可作为被保
险人,以团体为单位参加本保险。
投保人范围:由被保险人所在施工企业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团体作为投保人,经被保险人书面
同意,向我们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