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新福生态林园有限公司嘉兴市新福便民服务中心馆区项目环评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嘉兴市新福生态林园有限公司
嘉兴市新福便民服务中心馆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嘉兴市新福生态林园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0二一年十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5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2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20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43
六、结论 45
附表 47
附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附图:
附图1地理位置图
附图2秀洲区环境管控单元图
附图3秀洲区生态保护红线图
附图4周围环境关系图
附图5平面布置图
附图6大气、噪声监测点位图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嘉兴市新福生态林园有限公司嘉兴市新福便民服务中心馆区项目
项目代码
2020-330411-80-03-131591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地点
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沈家桥村天福路北侧
地理坐标
(东经120度40分20.915秒,北纬30度48分22.669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殡葬服务(O808)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122、殡仪馆
建设性质
⑦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⑦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无
总投资(万元)
75576.065
环保投资(万元)
1540
环保投资占比
(%)
2.04
施工工期
30月
是否开工建设
⑦否
□是:
用地(用海)面积(m2)
88879.54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本项目选址于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沈家桥村天福路北侧(详见附图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大气设置专项评价,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不开展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表1-1。
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地下水不开展专项评价。
—2—
表1-1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
专项评价的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
是否设置专项评价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 目
本项目废气涉及二噁英且本项目选址区周边500m范围内有10户农居。
是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
(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废水纳管排放
否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
技术导则》(HJ169)附录B,
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
险物质存储量小于临界量
否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未从河道取水,无取水口
否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非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否
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
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
规划情况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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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符合
性分
析
1与《嘉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秀洲区一般管控单元(ZH33041130001,详见附图2),本项目与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2,由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均符合要求。
表1-2本项目与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对照分析表
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
本项目
是否符合
空间布局约束
原则上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选址于此的除外),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扩建、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严格控制环境风险。
本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
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