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门面转让协议书.docx
私人门面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拥有的私人门面转让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门面基本情况
1.门面位置:该门面位于[具体地址],门牌号为[门牌号]。
2.门面面积:建筑面积为[X]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以双方现场测量为准。
3.门面用途:该门面目前用于[经营业态],乙方受让后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依法进行调整,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4.附属设施设备: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门面内现有附属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列举附属设施设备名称,如货架、柜台、空调、收银机等],乙方应在交接时对附属设施设备的数量、质量、运行状况等进行详细验收。
二、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转让价格: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该门面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X]元(大写:[大写金额])。此价格为固定总价,包含门面转让费、附属设施设备费、装修费、押金、剩余租金等一切与该门面相关的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X]元(大写:[大写金额]);在甲方完成门面及附属设施设备交接后的[X]日内,向甲方支付转让款人民币[X]元(大写:[大写金额]);剩余转让款人民币[X]元(大写:[大写金额]),乙方应在[具体日期]前支付完毕。甲方收到乙方每一笔款项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三、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权利
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门面转让款。
对乙方使用门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有权要求乙方改正或解除本协议。
2.义务
保证对转让的门面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有权进行转让,并保证该门面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或其他法律瑕疵。如因门面产权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协助乙方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并确保交接过程顺利进行。
向乙方如实告知门面的使用现状、装修情况、附属设施设备情况、租赁情况等相关信息,不得隐瞒或虚报任何重要事实。
在本协议签订后至门面交接前,负责维持门面的正常使用状态,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现状或损坏附属设施设备。
协助乙方办理与门面相关的证照变更、工商登记等手续,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承担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权利
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受让的门面及附属设施设备。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门面进行装修、改造或经营调整。
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如甲方未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2.义务
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门面转让款。
在门面交接后,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妥善保管和使用门面及附属设施设备,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承担门面交接后的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各项费用。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乙方需要变更门面经营业态或经营范围,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门面交接
1.交接时间: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的[X]日内,共同办理门面交接手续,具体交接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提前通知对方。
2.交接内容
门面钥匙、门禁卡等相关物品的交接。
附属设施设备的清单交接,双方应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
门面租赁合同、押金条、水电费缴费凭证等相关资料的交接。
门面现状的确认,双方应对门面的装修、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等进行检查,并在交接清单上注明。
3.交接手续办理:交接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共同在场,对门面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逐一核对、清点。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并在交接清单上注明。交接完毕后,双方应签订门面交接确认书,确认门面已正式交接给乙方。
五、租赁情况说明
1.原租赁合同情况:该门面目前处于租赁状态,租赁期限至[租赁截止日期],租金为每月人民币[X]元,押金为人民币[X]元。甲方已将门面出租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乙方对此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