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及音响系统采购及安装合同模板.doc
协议编号:0312
学府名苑项目监控及音响
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签署日期:年月日
工程协议书
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建筑法》及其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双方就学府名苑项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项目内容
1.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学府名苑项目监控及音响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迎宾大道与郸淮路交叉口西南角
工程内容:关键包含学府名苑小区实时监控关键道路、单元口进入及机动车停车位、电动车停车位室外监控和安防;小区音响系统包含广播和扩音,详见设备材料清单。(后附设备清单及数量)
1.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承包人负责对协议清单中设备采购和安装、测试等工作。
1.3协议工期
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15个工作日
1.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1.5监控系统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固定焦距、方向;监控图像应减小俯视现象;应降低或避免监控图像出现逆光;不应有监控盲区;经过监视屏应能清楚地显示各个出入口人员面部特征、机动车牌号;系统应实现二十四小时实时或移动侦测视频图像统计,统计保留时间应不少于30天。
1.6协议价款
金额(大写):元整(人民币)
¥:元
第二条发包人职责
2.1发包方审核承包方依据现场实际情况所设计施工方案,并确定签字。
2.2施工开始后,指定相关责任人协调承包人工作,监督承包人现场施工质量,并随时纠正施工中可能出现问题,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3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如提出更改设计、施工方案,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签字后方可实施,如产生费用由发包人负担,如影响工期其工程施工期限对应顺延。
2.4根据本协议第五条要求立刻支付应付款项。
第三条承包人职责
3.1承包人确保按时完成整个项目施工,并达预期设计方案要求。
3.2承包人所提供全部设备必需与最终报价文件设备清单内容相符合,全部设备必需确保质量。
3.3承包人在设备抵达现场后,经发包人确定含有安装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
3.4在验收之前出现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调查原因并努力处理,发包人应主动配合承包人工作。
3.5对发包人在施工中提出问题和质询,承包人必需立刻认真地给予解答。
3.6总体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有责任配合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在验收过程中,负责解答用户提出相关工程问题。
第四条工程验收
4.1承包人工程完工后,发包人应在3日内组织各相关单位及部门进行验收。在承包人提出验收申请7日内,发包人未组织实施工程验收,工程视为质量合格,工程完工之日视为验收合格时间。
4.2验收标准根据方案、设备清单及国家标准验收规范实施。
4.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投入使用,视为工程质量合格。
第五条工程结算
5.1本工程按设计图纸及设备清单报价一次性包死。工程款支付双方协商确定。
售后服务
6.1保修:除人为原因损坏外,乙方对所提供机器设备保修期内无偿上门维修。
6.2故障响应时间:二十四小时电话响应,如电话或者远程不能处理问题,半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排除故障。
6.3免去保修义务
对于下列原因造成设备故障、工作异常或损坏,新未来企业不负担无偿保修义务,选择有偿服务。
1)设备超出保修期时,更换硬件时,只收取硬件成本费;
2)未按说明书要求安装及使用设备;
3)设备未经过新未来企业服务人员安装、修理或拆卸;
4)设备使用了未经新未来企业认证非标准扩展部件;
5)意外原因或人为行为(包含病毒、操作失误、搬运、磕碰、输入不适宜电压等);
6)其她如自然灾难等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等)原因。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协议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方面推行协议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负担赔偿。
7.2协议推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协议,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负担赔偿所以造成对方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需向对方支付协议总额1%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与处理
8.1相关实施本协议过程中所产生一切争议,均友好协商、处理。协商处理不成,能够向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