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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北京条例北京市集体合同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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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北京条例北京市集体合同7篇

篇1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北京市的集体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二、本条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其劳动者之间的集体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章集体合同的签订

三、集体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约定,规定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事项。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四、集体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

2.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3.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4.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

5.保险和福利。

6.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五、集体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的代表和劳动者的代表进行签订。代表的产生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集体合同的履行

六、集体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全面履行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七、用人单位应当建立集体合同履行的监督机制,定期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四章集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八、集体合同变更或者解除,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在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

1.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的情形。

2.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或者解除的情形。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争议解决

十、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擅自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劳动者未按照集体合同约定履行劳动义务的,也应当承担责任。具体法律责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一、因集体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应当维持正常的劳动秩序和工作秩序。

第六章附则

十二、本条例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经签订的集体合同,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三、本条例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条例修改时,由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起草和解释。修改后的条例将重新公布实施日期和相关事项调整细节等内容更新后予以公示执行。。特此公告。特此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执行各项条款规定和要求标准制度以保障双方权益同时遵守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劳资双方关系的稳定和发展和社会经济繁荣兴旺树立积极务实开拓担当的态度践行企业与社会责任诚实守信团结奋斗砥砺前行共创美好未来实现共同繁荣的目标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就和发展进步为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智慧之花在闪耀信念之炬燃烧成为共同前进的动力在岁月长河中熠熠生辉彰显集体的力量共同铸就辉煌的明天再创佳绩共同创造美好未来以本条例为准绳为保障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本市社会经济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推动新时代下的共建共享共创共赢为新时代社会进步与发展贡献一份力量同心协力谱写发展新篇章在推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中展现新作为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同心协力共创辉煌未来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注入新活力为本市的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在新时代下携手共进书写新篇章共创美好未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同心协力共筑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断前行共创辉煌在本市建设中积极作为锐意进取奋力前进同心协力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为新北京的蓬勃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共享发展的成果谱写新时代的新篇章不断前进实现共同繁荣的奋斗目标谱写新时代发展新篇章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理想展现新时代的精神风貌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继续奋斗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为新时代的中国注入新的活力不断前行创造新的辉煌成就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梦想不断前行续写新的辉煌篇章实现共同繁荣的奋斗目标在本市建设中展现新作为不断创造新的业绩为建设新时代的北京注入强大的活力展现出新的时代风貌共同努力谱写发展新篇章不断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携手推动社会经济繁荣和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和成就为本市的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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