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本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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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部接待群众来访
工作规则
为维护来访员工群众合法权益,规范公司本部接待来访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信访工作条例》《集团公司信访事项通用办理指引》《集团公司总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等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三)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
(四)坚持树立正确导向;
(五)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
(六)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
二、工作职责
公司本部接待来访工作实行公司党委统一领导、本部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监督闭环管理,确保员工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回应和妥善解决。
(一)公司维稳信访工作办公室职责。
1.统筹协调本部来访接待工作,牵头组织接待员工群众来访,疏导化解矛盾,登记来访信息。
2.对来访事项进行分类、梳理,交办、转送、督办来访事项,协调处理重大、疑难来访事项。
3.综合分析重点来访信息,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定期向公司党委汇报重要来访情况,为公司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二)公司本部部门职责。
承担涉及本部门职责的信访事项主体责任,配合维稳信访工作办公室联合接待员工群众来访,负责来访信息调查核实、政策宣讲及解释答复等工作。
三、工作程序
(一)登记。
员工群众来访时,需出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接待人员应指导来访人员及时、全面、客观、准确地将来访事项信息记录到《来访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接待人员根据诉求内容,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接访,紧急事项优先处置。
(二)接谈。
接待人员应耐心倾听来访员工群众诉求,详细记录来访人反映事项的主要情况及理由,当场能够答复的,依法依规进行解答;不能够当场答复的,明确回复时限。
(三)处理。
接谈后,对员工群众来访事项应在15日内按下列方式处理:
1.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将来访信息交办来访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2.依照工作职责属于本部部门处理的事项,转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3.对反映涉诉问题的,引导来访人员向有关政法部门反映问题,并做好政策宣讲。
4.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已作出处理、复查意见且在请求复查、复核期限内,来访人员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不再受理。对复核意见不满意,来访人员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不再受理。对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的事项,向来访人员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疏导引导工作。
5.维稳信访工作办公室对转送、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实施全程跟踪督办,建立督办台账,通过工作交流、定期提醒、实地督查等方式,督促承办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切实维护员工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和谐稳定发展大局。
四、特殊情况处理
(一)异常情况处置。
来访人员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待人员应对其进行劝阻、批评或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1.在办公场所周围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本部大楼,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2.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3.侮辱、殴打、威胁公司工作人员,或者毁坏财物;
4.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5.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6.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其他情况处置。
1.来访人员在接待过程中患病需紧急救治的,应迅速拨打120呼叫医务人员到场,必要时立即送医院急救。
2.来访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工作纪律
(一)对群众来访提出的信访事项,严禁瞒报、漏报,不登记或登记不报。
(二)接待人员在接待过程中,严禁擅自向来访人员就来访事项的处理作出实质性表态或透露内部研究情况,严禁接受来访人员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
(三)与来访人员或者来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接待人员应当回避,严禁干预接待工作或擅自办理来访事项。
六、附则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维稳信访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来访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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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来访人员登记表
()访字号
案由:单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职务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是否在职
住址
籍贯
居民身份证号
共同来访人数
来访人反映问题:
接待人员:
接待地点:
接待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