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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版)DB37∕T 4691—2024 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估算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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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1.040.65

CCSZ01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4691—2024

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估算技术规程

Technicalcodeofpracticeforestimationofagriculturalnon-pointsourcepoll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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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9发布2024-02-29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T4691—2024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工作程序2

5现状调查2

6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估算3

附录A(资料性)畜禽养殖场(户)规模标准6

附录B(资料性)农业面源污染调查表7

附录C(资料性)系数参考表9

附录D(资料性)农田径流氮磷流失监测技术方法14

附录E(资料性)淡水水产养殖排污系数测算方法19

参考文献22

I

DB37/T4691—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II

DB37/T4691—2024

引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

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文件要求,推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推进乡村振兴战

略实施,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中,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是指农业生产活动中一年内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来源包括农业种植、

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和淡水水产养殖,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和总磷。其中,农业种植污染负

荷为农业种植区域通过地表径流产生的氮磷流失量。

农业面源污染具有分布范围广、形成过程随机、影响因子多样和监测难度较大等特点。采用机理模

型可对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进行精度较高的测算,但该方法对基础数据、模型工具、用户素质等要求高,

特别是自然地理、水文、污染源等数据获取困难,现阶段不适于广泛应用。基于排污系数法的农业面源

污染负荷估算方法,具有方便快捷、易于操作、相对准确等优点,现阶段适于推广应用。但在实际应用

中,不同研究人员估算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可能采用不同的流程、计算方法和参考系数等,导致计算结果

相差较大。针对此问题本文件对上述内容进行了规范,以保证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在研究和应用中的一致

性,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管理效率,推进水环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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