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DG_T 280-2022 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docx

发布:2025-05-15约9.49千字共13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

DG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DG/T280-2022

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

2022-02-22发布2022-02-22实施

I

DG/T280-2022

目次

前言 Ⅱ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2

4.1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2

4.2样机确定 2

4.3机型划分 2

4.4生产量和销售量 2

4.5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 2

5初次鉴定 3

5.1检查内容和方法 3

5.2安全性评价 3

5.3适用性评价 4

5.4可靠性评价 5

5.5综合判定规则 6

6产品变更 7

附录A(规范性附录)产品规格表 7

附录B(规范性附录)用户调查表 8

附录C(规范性附录)干物质含量测定 10

II

DG/T280-2022

前言

本大纲依据TZ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本大纲为首次制定。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技术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山东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天津市农业机械质量鉴定中心、北京中持绿色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本大纲主要起草人:王少杰、杨贵民、刘强、刘成、朱燕媚。

1

DG/T280-2022

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

1范围

本大纲规定了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本大纲适用于连续式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的推广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039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干物质含量

样品中不含水分的物质质量占样品总质量的质量百分比。3.2

干式厌氧发酵

在厌氧条件下,微生物分解固态有机物料(进料干物质含量≥20%)并产生沼气的生物化学过程。3.3

干式厌氧发酵装置

对有机物料进行干式厌氧发酵的装置。3.4

连续式干式厌氧发酵装置

由带搅拌装置密闭的厌氧发酵容器、进料装置、出料装置、增温保温系统、监测及控制系统等组成,可连续对有机废弃物进行干式厌氧发酵的装置。

3.5

干式厌氧发酵容器的容积

干式厌氧发酵容器内部的体积。3.6

停留时间

干式厌氧发酵装置内的物料按体积计算被全部置换所需要的时间,以天(d)为单位。3.7

日处理量

连续式干式厌氧发酵装置平均每天处理物料的质量。

2

DG/T280-20223.8

沼气

有机物在厌氧条件下经微生物的消化作用产生的一种以甲烷为主(甲烷(CH4)含量≥47%)的可燃性混合气体。

4基本要求

4.1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除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之外,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a)产品规格表(见附录A);

b)样机照片(左前方45°、右前方45°、正后方、产品铭牌各1张);

c)样机发酵容器结构图样(A4纸,扫描件);

d)用户名单(内容至少包括购买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产品型号名称、购机时间等,提供的用户应为累计作业时间不少于3个停留时间,容积在1000m3以下的厌氧发酵装置提供3个用户;容积在1000m3及以上的厌氧发酵装置提供2个用户)。

以上材料需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4.2样机确定

样机由制造商无偿提供且应是12个月以内生产的合格品。样机在使用现场获得,由鉴定人员验样并经制造商确认后,方可进行试验,样机数量为1台。在试验过程中,由于非样机质量原因造成试验无法继续进行时,可由制造商重新供样。试验完毕且对试验结果无异议后,由提供者自行处理样机。

4.3机型划分

按干式厌氧发酵容器容积划分机型大小,见表1。

表1机型划分

机型

大型

小型

干式厌氧发酵容器容积V(m3)

V≥1000m3

V<1000m3

4.4生产量和销售量

申请推广鉴定产品的生产量和销售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生产量和销售量要求

机型

生产量(台)

销售量(台)

大型

≥2

≥2

小型

≥3

≥3

4.5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

被测参数准确度要求见表3。选用仪器设备的量程和准确度应与表3的要求相匹配。试验用仪器设备应经过计量检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