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20-2019 电动汽车车载锂离子动力电池系统检测方法.docx
ICS43.120T47
DB4403
深圳市地方标准DB4403/T20—2019
电动汽车车载锂离子动力电池系统检测方法
Testmethodsforon-boardlithium-iontractionbatterysystemofelectricvehicles
2019-05-29发布2019-07-01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4403/T20—2019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技术要求 3
5检测条件及记录 4
6检测方法 4
附录A(资料性附录)动力电池系统容量和内阻参考指标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动力电池系统检测记录表 11
II
DB4403/T20—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提出。本标准由深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北京盛德大业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文斌、傅毅、牟其勇、陈少辉、周頔、魏志立、杨桂芬、李爱明、熊凯、李贵彬。
1
DB4403/T20—2019
电动汽车车载锂离子动力电池系统检测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车载锂离子动力电池系统(以下简称:动力电池系统)技术要求、检测条件及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动力电池系统在整车不拆解、不改变控制策略条件下的检测,其它类型电池系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487.1-2015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19596-2017电动汽车术语
GB/T27930-2015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GB/T31467.1-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1部分:高功率应用测试规程GB/T34658-2017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讯协议一致性测试QC/T897-2011电动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GB/T19596-2017、GB/T27930-2015、GB/T31467.1-201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车载锂离子动力电池系统onboardli-ionbatterysystem
搭载在电动汽车上,由一个或一个以上蓄电池包及相应附件(管理系统、高压电路、低压电路、热管理设备以及机械总成等)构成的能量存储装置。
3.2
蓄电池管理系统batterymanagementsystem,BMS
监视蓄电池的状态(温度、电压、荷电状态等),可以为蓄电池提供通信、安全、电芯均衡及管理控制,并提供与应用设备通信接口的系统。
3.3
额定容量ratedcapacityofbatterypack/system
在规定条件下测得的并由制造商宣称的动力电池系统的放电容量值。
2
DB4403/T20—20193.4
额定容量保持率ratedcapacityretentionrate
使用与额定容量相同的规定条件测得的动力电池系统当前容量(Ah)与额定容量(Ah)的百分比值。3.5
实际初始可用容量availableinitialcapacity电动汽车新车下线首次测试的动力电池系统容量。
3.5.1
实际初始可用充电容量availableinitialchargingcapacity
电动汽车新车下线首次通过充电可用容量检测常规测试法(6.2.1.1)获得的动力电池系统容量。3.5.2
实际初始可用放电容量availableinitialdischargingcapacity
电动汽车新车下线首次通过放电可用容量检测(6.2.2)获得的动力电池系统容量。3.6
实际可用容量availablecapacity
按照厂商规定的充放电约束条件,用户可以使用的动力电池系统容量。3.7
实际可用容量保持率availablecapacityretentionrate
当前动力电池系统实际可用容量与实际初始可用容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