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修期方案(3篇).docx
第1篇
一、前言
为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业主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建筑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方案。
二、保修期范围
1.本方案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建设工程。
2.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
三、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3.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4.装饰装修工程,为2年。
5.设备安装工程,为1年。
6.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7.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供暖期、供冷期。
8.卫生器具,为1年。
9.门窗,为2年。
10.防水工程,为5年。
11.建筑物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12.屋面防水工程,为5年。
13.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14.电梯,为2年。
1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四、保修责任
1.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2.施工单位在保修期内,应当对下列质量问题承担保修责任: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
(2)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出现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问题;
(3)装饰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供热与供冷系统、卫生器具、门窗、防水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梯等出现影响正常使用或者安全的质量问题。
3.施工单位在保修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进行修复,不得拒绝或者拖延。
4.施工单位在保修期内不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保修程序
1.业主在保修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在接到业主的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现场检查,确认质量问题。
3.施工单位确认质量问题后,应当制定修复方案,并按照修复方案进行修复。
4.修复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向业主提供修复证明。
5.业主对修复结果不满意,可以要求施工单位重新修复。
六、保修费用
1.保修期内,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修复费用。
2.保修期内,因业主使用不当、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修复费用由业主承担。
3.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问题,修复费用由施工单位和业主协商解决。
七、争议解决
1.保修期内,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3.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
1.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方案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施工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日期:
第2篇
一、前言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提高工程项目的使用寿命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方案。
二、方案目的
1.明确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内容和期限,确保工程质量保修工作的顺利开展。
2.规范工程质量保修行为,提高工程质量保修水平。
3.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保修期间工程质量不受损害。
4.促进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建筑行业健康发展。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工业、公共建筑等。
四、工程质量保修期限
1.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各项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设计使用年限。
(2)主体结构工程:设计使用年限。
(3)屋面防水工程:5年。
(4)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5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2个供暖期、供冷期。
(6)电气系统:2年。
(7)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2年。
(8)设备安装工程:2年。
(9)装修工程:2年。
(10)其他项目: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主体为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负责。
3.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明确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加强工程质量保修管理。
4.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质量保修机构,负责工程质量保修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工程质量保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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