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普洱市江城县勐烈镇中心完小建设项目(EPC)招.PDF
招标公告
普洱市江城县勐烈镇中心完小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洱市江城县勐烈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已由【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
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洱市江城县勐烈镇中
心完小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发改〔2022〕8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
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38%,地方配套资金62%】,招标人为【江城哈
尼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普洱市江城县勐烈镇中心完
小建设项目(EPC)】(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普洱市江城县勐烈镇中心完小建设项目(EPC)。
2、建设地点:普洱市江城县勐烈镇朵把村。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44.53亩,总建设面积15013.25平方米,其中,运动
场总面积10820.00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4193.25平方米,具体新建校舍为2号学生
宿舍楼3835.90平方米、厕所135.94平方米、水泵房221.41平方米,及校园绿化、景
观、场地附属工程建设等,具体建设内容以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为准。
5、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662.4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500.00万元。
6、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内的设计、施工及相关服务。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
制及评审),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审批手续,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
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包
含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3)拟中标人在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总承
包(EPC)各阶段的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
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
等。。
7、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含设计及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5月(实
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其中,设计:合同签订
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完成后6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并送审;施工:施工工期按甲方审批该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工期执行。
8、质量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其中:
设计部分:设计各阶段成果(范围、内容、数量、深度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
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审核。施工部分:按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
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本项目所
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
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建筑工程)行业或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单位委派,并提供在本单位的养
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证书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且注册在本单位,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
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联
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委派,并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联
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委派,并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