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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拱架台车技术要求
1工作环境要求
1)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2)海拔高度不宜超过2500m,超过2500m时应向厂家提出特殊情况处理要求;
3)环境风速不应超过13.8m/s(六级);
4)相对湿度小于90%;
5)横向作业坡度不应超过10%;
6)作业地面承压能力应不小于底盘支腿最大支撑力。
2整机通用要求
2.1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装配、调试,并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2原材料应具有相关的材质检测证明,外购件及外协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明,必要时
需经检验方可使用。
2.3结构布局应便于保养及维修,经常检修、润滑、调整及紧固的部位,应具有足够的
作业空间。
2.4机械加工件应符合JB/T5936的相关规定。
2.5焊接件应符合JB/T5943的相关规定。
2.6热处理件应符合JB/T5944的相关规定。
2.7装配应符合JB/T5945的相关规定。
2.8涂装应符合JB/T5946的相关规定。
2.9整机布置合理,外表平整美观。
2.10表面油漆应均匀、光亮、附着牢固,不应有皱皮、流挂、脱落和露底现象,多种
颜色相接处应界限清晰。配色线条清晰,涂装质量应满足JB/T5946的规定。
2.11焊缝应均匀,无裂纹、焊瘤、弧坑及飞溅等缺陷,并符合JB/T5943的规定。结
构件表面边缘应光滑平整。
2.12仪表、标牌、标识应端正明显,字迹清晰,平整光洁、不应有明显擦伤痕迹。
2.13管路、电缆布置合理,排列整齐,固定可靠,作业时不应相互干扰。
2.14未涂漆的外露表面应作相应的防锈处理。
3整机性能要求
3.1机械臂最大摆动宽度应大于整机有效作业的宽度。
3.2机械臂最大俯仰高度应不小于整机有效作业的高度。
3.3机械夹具手夹紧装置应安全可靠,有安全冗余设计,不应出现拱架脱爪现象。
3.4机械臂极限负载能力不小于设计能力的1.5倍。
3.5整机高度H不大于3600mm。
3.6整机底盘宽度W1不大于3200mm。
3.7最大设计总质量应不大于各桥允许载荷之和。
3.8最小离地间隙不应小于380mm。
3.9最小转弯半径不应大于11m。
3.10接近角不应小于16°;离去角不应小于16°。
3.11最大爬坡能力不应小于25%。
3.12外接电源时应能使整机正常作业,发动机应能作为机械臂动作应急动力源。
3.13应用于含有可燃气体隧道时,应配置可燃气体探测装置。
3.14采用汽车二类底盘改装的拱架台车其外廓尺寸应符合GB1589中相关规定。
3.15应当能在预期的作业环境中具备足够的稳定性,在运输、行走、作业时,不应出
现倾覆情况。结构强度和抗倾覆能力应符合GB/T3811设计要求。
3.16应设置易于观察速度、压力、温度、液位、电源等指示装置和声光报警信号,操
作件应布置在易于控制的部位。
3.17行驶时,各支腿应能可靠地固定在规定的位置上。
3.18应设置拖车钩、起吊、运输固定的专用装置、工具箱,并备有专用工具和常用备
件。
4底盘
4.1在海拔2500m以上地区作业的拱架台车发动机应符合GB/T20969.1的规定,其余
地区发动机应符合JB/T4198.1的规定。
4.2制动系统技术性能应符合GB/T21152中的相关规定。
4.3转向技术性能应符合GB/T14781—2023中4.1~4.3的规定。
4.4传动系统部件应符合GB7258中的相关规定。
4.5变速箱及传动轴运行平稳且无异响。
4.6支腿控制系统应符合GB28395中的相关规定。
4.7桥分配的载荷不允许超过自身最大允许轴荷。
4.8最高行驶速度和各档的行驶速度应达到产品设计值,偏差不应大于±3%。
5驾驶室
5.1视野应符合GB/T16937的相关规定。
5.2操纵装置的要求和布置应符合GB/T8595的相关规定。
5.3应设置能显示蓄电池电压,发动机的转速、机油压力、冷却液温度等参数的仪器或
仪表。
5.4应有良好的视野和较好的工作环境,驾驶室控制面板和指示器应装有局部照明。操
作台上照明灯照度应不低于30lux,仪表灯照度不应低于10lux,且照明应避免炫目
和不必要的反光。
5.5座椅应配置安全带。
5.6顶棚要符合GB/T5143相关要求。
6机械臂
6.1各构件之间的伸缩或折叠应灵活,在工作状态下各动作应准确、灵活、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