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pptx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保健操”
教学目的:本课题是一个围绕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能力的提高通过互动的方式,对思维活动进行训练的尝试性的课题。课题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以人生观、价值观为切入点;以行为科学为依据深入了解廉洁自律能力的实质构成因素。同时从定性和定量的深度去把握廉洁自律能力在不同的具体环境下,在每个人身上的不同表现,进而引发廉洁自律能力的自检自测的意识。在此基础上探讨廉洁自律能力的修养途径,引导在特定的情景模式下的思维自我训练。以经常性的自我心灵对话为主要方式,形成在特定的条件下的拒腐蚀、抗引诱、保安全的熟练的思维模式。期望能有效于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能力。
廉洁自律能力的形成
廉洁自律能力是出于对党的目标的追求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而要求每一个公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应具备的能力。由于在以家庭为社会基本单位和生存依托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家庭和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还有在差异和冲突的一面。因而在形成廉洁自律能力的过程中,激烈的思想碰撞在所难免。
的人生观是廉洁自律能力的第一防线廉洁自律能力要从一种正确的认识变为正确的行为能力,要面临种种的挑战和碰撞,面临这些挑战的第一道防线就是正确的人生观.确的人生观是对人生价值和人生目标的一种积极的有利于社会发展的观念和见解。但正确的人生观毕竟只是一种认识和观点.
01这种认识要对具体的行为取向起主03自己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形成的人生02导作用,还往往取决于能否经受得起04目标的冲击。其中包括:
对生活标准脱离实际的盲目追求和向往。
期望的生活标准与现实状况的差距
违纪谋取的私利能满足这种差距的程度。
如果在人生目标中,对物质生活的追求不脱离实际。谋私的诱惑及其强大的刺激量都不易形成。在这种情况下,正确的人生观念在实践中行到更切实的认同,并能成为行为取向的主导。
相反,如果人们对脱离实际的人生目标有过强的追求,谋私的行为又在较大程度上能满足这一目标时。仅作为一种正确认识的人生观往往就不能成为行为取向的主导。
法纪观念和法纪的严肃性是
自律能力的第二防线。
在正确的人生观对行为取向不起支配作用的情况下,法纪的严性对自律能力的形成有决定性的约束作用。约束作用的大小取决于三个方面:法纪的明确性;对违纪行为的量的界定;对违纪行为的监督能力。
如果法纪的严肃性、对违纪行为的界定、以及对违纪行为的监督能力有严重缺陷的时,法纪的约束能力大大减。其行为取向自然倾向于冒险性地追求脱离实际的人生目标。
个人及家庭的安全
是自律能力的第三防线
当法纪的阻吓作用都不能使某些人的行为受约束的情况下,人们通常会设想“最坏的打算”这种最坏的打算通常就是对自己及家庭的安全考虑。这种考虑如果是全面和周到的,仍然能对自律能力起到消极的支撑作用,从而形成正确的行为取向。
相反,如果对“最坏的打算”设想不周到,或是“愿意”以此作为代价盲目地追求永无止境的物欲,则个人和家庭的安全在行为导向上的作用显得苍白无力,甚至等于零。
这一“最坏的打算”一般由违纪
被查处的后果以及即使未被发现
的情况下自己及家庭的处境为内
容构成。
二、廉洁自律能力的
量的界定和表现
(一)量的表现和
界定的依据
果我们能把廉洁自律能力确定为由人生观、政治理念、法纪观念和对自身和家庭的关爱而形成的在廉洁问题上的自我约束的能力的话。这种能力会因为每个人对人生目标的追求,对社会的关注,法纪观念的强弱和对自身和家庭的关爱的程度不同而表现为能力的大小。因此,对自己自律能力的认识就不仅要有定性的分析判断;还有一个定量的分析判断。
量的自律能力分
别适应在自律能力上要求
不同的岗位和任务。
2019导干部都存在违纪谋私012020的前提条件并成为诱惑和贿赂022021的对象。032022所以都应有一定自律能力。04
高危岗位上的领导干部受到的冲击特别强(这种强,有刺激量的方面表现,也有贿赂方式上的表现)而且受到的制约和监督相对比较弱。所以需要特别强的自律能力。
每个人对自己的自律能力都应1有一个客观的评价和估计,从而2清楚知道自己的自律能力在定量3上的状况。4
三、自律能力的量是一个
变数
量的取决因素1及其变化2自律能力的量的取决因素大体上由以下几方面构成:3党性强弱。共产党员对党的忠诚;共产党员的政治意识,在社会整体利益上的见解和倾向。4
法纪观念。对各种法规的了解、认同的程度。人生观:对人生价值的见解以及由此决定的价值观和道德观
生活需求的安全观及家庭观。
特定的社会环境、教育环境、经济环境、社会风气、法纪水平。
六大因素都有相对稳定的一面,同时也在不断的变化中。其中四个因素基本上是主观因素,从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