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审计局招聘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含答案详解.docx
2025年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审计局招聘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100题)
1、直辖市是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建制城市,通常在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辛亥革命推翻清政府统治后,我国第一座直辖的城市()。
A.上海市
B.重庆市
C.汉口市
D.南京市
【答案】:C
【解析】该题主要考查对我国直辖市历史沿革相关知识的掌握。直辖市是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建制城市,在全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辛亥革命推翻清政府统治后,我国第一座直辖的城市是汉口市。1923年,汉口被设立为我国首个直辖市。上海在1927年设为特别市,后改称直辖市;重庆于1939年成为直辖市;南京在1927年设为特别市,后改称直辖市。所以正确答案是辛亥革命后我国第一座直辖的城市为汉口市。
2、关于本案债权归还时间期限正确的是()。
A.2017/08/01
B.2018/08/01
C.2019/08/01
D.2020/08/01
【答案】:C
【解析】本题需判断本案债权归还时间期限的正确答案,但题干中未给出与债权归还时间期限相关的具体案例信息,所以无法确定正确的债权归还时间。若要准确作答,需补充本案的详细情况,比如债权产生的时间、约定的还款条件、相关合同条款等内容,通过这些信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民法典》中关于债权债务的规定)来判断债权归还的合理时间期限。
3、“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句话体现了权利和义务之间是一种()的关系。
A.互相对应、互相混同
B.互相对应、互相依存、互为条件
C.互相对立、互相割裂
D.互相依存、绝对等同
【答案】:B
【解析】权利和义务是法学中的重要概念,二者之间存在着特定的关系。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义务是指个人对他人、集体和社会应尽的道德责任。题干中“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关系。权利和义务是互相对应的,一个人享有某种权利,就意味着他人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反之,一个人履行了某种义务,也必然使得他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同时,权利和义务互相依存,权利的存在以义务的履行为前提,义务的设定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二者互为条件,共同构成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和义务并非互相混同,虽然它们紧密相关,但有着明确的界限和不同的内涵,各自有着不同的法律意义和表现形式。权利和义务也不是互相对立、互相割裂的,它们统一于法律关系之中,共同调节着社会秩序。而且,权利和义务也不是绝对等同的,它们在内容、主体、范围等方面存在差异。所以权利和义务之间是互相对应、互相依存、互为条件的关系。
4、甲订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留给儿子乙,然而乙患病先于甲离世,随后乙的儿子丙继承了甲的财产,这种情况适用于()。
A.遗赠
B.代位继承
C.转继承
D.遗嘱继承
【答案】:B
【解析】这是一道关于不同财产继承方式概念理解及应用的题目,解题关键在于准确掌握遗赠、代位继承、转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定义,并结合题目所给情形进行分析判断。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设立遗嘱把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本题中,丙是甲的孙子,属于法定继承人范畴,并非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所以该情形不属于遗赠。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在本题里,乙是甲的儿子,乙先于甲去世,乙的儿子丙作为乙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甲的财产,符合代位继承的定义。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本题情况并非如此,所以不属于转继承。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但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遗嘱涉及该继承人的部分失效,不发生遗嘱继承。本题中乙先于甲去世,所以不适用遗嘱继承。综上,甲立遗嘱将财产留给儿子乙,但乙先于甲去世,乙的儿子丙继承甲的财产,这种情形适用于代位继承。
5、在金融领域,()是指极为常见,以至于人们习以为常的风险,其特点为发生概率高、破坏力巨大,且可以预测和防御。
A.黑天鹅事件
B.独角兽事件
C.老鼠仓事件
D.灰犀牛事件
【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金融领域相关事件的概念。太过于常见以至于人们习以为常的风险,具有概率很高、破坏力巨大,但可以预测、可以防御等特征的是灰犀牛事件。黑天鹅事件指非常难以预测,且不寻常的事件,通常会引起市场连锁负面反应甚至颠覆,与题干中“习以为常”“可以预测”等特征不符。独角兽事件是投资行业尤其是风险投资业的术语,指成立不超过10年、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未上市创业公司,并